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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通知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2018年3月24日是第23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甘肃省2018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甘卫办疾控函〔2018〕89号)精神,市卫计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进一步深入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和政策,营造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开展终结结核行动,共建共享健康中国”,旨在倡导社会各界力量积极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结核病疫情、消除结核病的社会危害,为实现健康中国而共同奋斗。
二、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做好结核病防治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要与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健康扶贫工作结合起来,充分认识结核病防治工作对推动我市健康扶贫工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近十年,我市新发肺结核患者约有1万人,一直位于全市传染病发病率、死亡率的前两位,耐多药结核诊断及治疗能力低,各县(市、区)要把握严峻形势,全面分析本地疫情特点,提早安排部署,系统性地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全年宣传计划,细致解读国家防治政策,大力宣传防治知识,进一步提高社会和公众对结核病危害性的认识,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到结核病防控行动中来,共同控制结核病危害,切实降低我市结核发病人数,切实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三、突出宣传重点,加强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宣传
一是各县(市、区)卫计局要进一步完善结核病防治服务新体系建设。强化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对患者的发现、诊断和治疗管理能力以及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能力。进一步明确各级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并向社会公布,杜绝肺结核病可疑患者不知就诊地点,非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截留病人等问题,切实提高全市结核病人发现率。
二是各县(市、区)卫计局要紧密围绕宣传主题,组织定点医院、疾控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城区广场、乡镇集贸市场等人流较多的地方,开展义诊、健康宣教,现场解读政策法规、防治要点。各级医疗机构要及时更换健康宣传栏、电子屏内容,举办1期居民健康教育讲座,要在辖区监管场所、学校、建筑工地等重点地区张贴宣传材料,设置咨询台,切实回答对结核病防治问题的疑惑,全面宣传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
三是各县(市、区)卫计局、市疾控中心要积极协调宣传、广电等部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大众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网络平台,以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活动,科学、准确地发布结核病防治知识及结核病保障政策,提高群众对结核病危害性的认识,促使结核病患者及可疑者及早就医、规范治疗。
四是各县(市、区)卫计局要主动和教育部门沟通,督促学校严格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要求,加强对院校职工、学生尤其是寄宿制学生的防病宣传,使学校结核疫情预防关口前移。
五是各县(市、区)卫计局要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素养促进项目以及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等宣传平台,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要重点宣传每个人是自已健康的责任人,提高群众自我防病意识,促进肺结核患者早期发现、规范诊治,使宣传工作收到实效。同时要注重长期在一线从事结核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宣传,挖掘典型人物,弘扬结防人的职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宣传工作,强化全社会参与的意识,利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方式,全方位、多维度开展宣传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结核病防治知识和技能水平。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指导和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结核病宣传教育活动。
(二)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要结合当地实际,参考市级“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方案,制定本级活动方案,扎实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活动,及时将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提炼亮点和典型活动,将活动总结(包括照片、视频等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7年4月5日前报市卫生计生委,同时抄送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汇总后于4月15日前经市卫生计生委审核后报省疾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