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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学校春季开学暨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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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学校春季开学暨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x教督函﹝2018﹞x号)文件精神,学校将由校领导带队,成立5个督导组对学校开学准备和安全风险防控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8年3月4日全天
二、督查内容
(一)开学条件保障。重点检查组织师生按时返校特别是毕业生和研究生的返校情况、行政管理和服务人员到岗情况、教材准备以及课程安排等情况;学生资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实验室、实习实训及多媒体教室保障情况;后勤保障情况;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
(二)校舍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校舍隐患排查情况。
(三)食品与饮水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重点检查食品与饮用水安全管理情况。
(四)校车安全管理。重点检查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
(五)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重点检查“三防”建设落实情况;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校园安全稳定情况;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中小学安全教育情况等。
(六)办公室、教室、宿舍卫生。
三、督查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积极开展工作,以专项督导检查为契机,促进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各单位要围绕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自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能够自行整改的要立即自行整改;不能自行整改的,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的措施和时间。各督导组将督查情况进行简要总结并将电子版报送党政办公室,邮箱zz四、督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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