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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区民政政策宣传月活动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6: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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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区民政政策宣传月活动通知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社会事务办),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xx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民政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xx民〔2018〕xx号)要求,为扎实开展好2018年全区民政政策宣传月活动,确保真正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活动主题

“惠民政策暖xx”。

二、活动时间安排

2018年11月15日—12月15日。

三、宣传内容

宣传月活动以宣传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救助、流浪救助、老年福利、困境儿童帮扶、留守儿童关爱、婚姻收养、惠民殡葬等惠民政策为主要内容,充分展示民政为民爱民政策举措和工作成效,不断提升民政惠民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和民政工作群众满意度。

四、宣传形式

(一)组建民政政策宣讲小组。有关科室、单位、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抽调理论政策水平较高、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口头表达能力较强的同志,通过培训学习,组建民政政策宣传小分队,通过走村入户、基层调研等方式,入村、入社区、入学校、进行政策宣讲,解疑释惑,面对面地对群众进行宣传,扩大民政政策的影响面。

(二)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由局领导带队,局办公室组织救灾救济科、社会事务科、区殡葬管理所、区低保中心等业务科室、单位工作人员,深入城市人流量相对较大和农民工相对较集中的广场、工地、租赁房区和地处偏远、困难群众较多的院落开展系列宣传。各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在繁华路段、利用赶场天等机会采取设宣传咨询台、播放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民政政策。

(三)创新社会救助宣传活动载体。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各级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结合基层服务窗口、公园广场等公众场所,以及标语、宣传栏、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多种途径,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为促进民政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实现民政政策宣传常态化管理。 

 (四)成效典型宣传。组织媒体采访报道全区民政工作亮点和先进典型,对民政系统创新举措和主要成效进行宣传报道。

五、活动安排

11月中旬,区民政局统一向市局征订《2018年全市民政政策宣传挂历》和《2018年全市民政政策解读手册》,市局宣传资料到后,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到区民政局818办公室领取;11月末各乡镇(街道)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区民政局领导带领相关科室、单位工作人员到部分乡镇(街道)开展集中宣传。12月20日前,总结通报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有关科室、单位、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将这次宣传活动列为当前工作重点,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好工作方案,部署好宣传月活动安排任务。民政局将把此次宣传月活动的情况纳入对各乡镇(街道)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二)突出重点,精心组织。要重点宣传解读好社会舆论最关注,群众生活最需要,政府最应该让群众了解的各项民政政策。要认真梳理,总结提炼工作特色、工作亮点和先进典型,组织当地媒体开展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及创新做法宣传。要主动协调争取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策划好宣传内容,组织好宣传队伍,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三)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宣传月活动要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解决民政领域突出问题。要运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方式,既要采取召开院坝会、设置宣讲站(台)、办宣传墙报、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答疑等传统宣传形式,又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和新媒体,增强融媒体宣传的实际效果,切实扩大民政政策宣传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受众面。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收集开展活动的图片、声像材料。宣传活动结束后,将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经验、成效以及图片、声像等影像材料于12月18日前报送区民政局办公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xx区民政局

                                          2018年12月4日


2018年全区民政政策宣传月活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