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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通知
全市“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通知
各县市区民宗局、园区党群工作部、市级爱国宗教团体:
按照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开展“宗教政策法规月学习”活动的通知》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2018年10月在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和宗教界开展以学习《宗教事务条例》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系列活动。望各地宗教工作部门、各级爱国宗教团体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领导,科学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学习宣传活动,深入人心,深入场所,不留死角,确保学习效果落地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和治蜀兴川总体部署,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在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和宗教界深入开展“学习月”活动,引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中央、省委对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上来。
二、总体目标
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七五”普法重要任务。通过开展“学习月”活动,组织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深入学习《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进《条例》进机关单位、进宗教团体、进宗教场所,做到学习活动全覆盖。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引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公民进一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推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2018年10月1日-10月31日
(二)参加对象。各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干部、各地宗教团体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
(三)活动方式。
1、采取组织宣讲团、设置宣传展板或学习园地、印制宣传读本、悬挂宣传标语、提供现场法律咨询、讲经讲道、制作公益短片、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月”活动。在宗教界,还应将学习《条例》纳入各宗教团体的日常工作和宗教院校的教学计划,融入宗教活动。
2、开展知识竞赛活动。采取笔试、口试、集中问答、个别抽查、试卷解答等方式,利用网站、微信平台等组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参加答题活动。
3、开展专题培训或座谈交流活动。可举办座谈会或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或相关人员作《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交流心得体会。
4、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联系主流媒体,运用报刊杂志、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宣传和解读《条例》;指导宗教界开办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内部刊物等刊登学习资料,进行释义解答。
在上述安排基础上,各地宗教工作部门、各级爱国宗教团体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总结以往经验,创新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力求学习活动精细化、特色化,促进《条例》深入人心。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开展“学习月”活动作为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推进中央、省委关于宗教工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的重要抓手,作为推进宗教事务法治化管理的重要契机,推动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和相关部门有力配合。
(二)坚持问题导向。将“学习月”活动与推进解决我市宗教领域的突出问题相统筹,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相结合,与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相衔接,组织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对照《条例》规定自查自纠,找准贯彻落实《条例》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规范宗教场所、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和宗教财产的管理,提升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三)扩大学习宣传贯彻实效。要做到“三个结合”,把学习宣传贯彻“政策法规月学习活动”与学习宣传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推动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与当前开展宗教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结全起来,着力解决宗教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提高宗教事务执法水平结合起来,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专题培训学习,提高宗教工作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推进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四)加强指导督查。各地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要加强对“学习月”活动的指导和督查,总结推广经验,查找问题短板,树立先进典型,确保“学习月”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