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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18年“七一表彰“专题活动通知
学院2018年“七一表彰“专题活动通知
各教工、学生党支部::
为迎接建党九十七周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近年来学校党建工作的成效和经验,进一步选树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全校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类型、范围及名额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中评选推荐,教职工和学生党支部原则上分别按支部数的3%推荐。电气学院建议推荐名额数量为2个。
(二)优秀共产党员。在党组织关系隶属学校党委的中共正式党员中评选推荐,教职工和学生原则上分别按正式党员数的0.5%推荐。电气学院建议推荐名额数量为5个。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基层党组织、党委工作部门等从事两年以上党务工作的教职工党员中评选推荐。电气学院党委可推荐1名,进行全校联评。
(四)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担任党支部书记一年以上,且所在党支部2017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电气学院党委可推荐1名,进行全校联评。
(五)基层党组织“十佳”、优秀共产党员“十佳”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十佳”。基层党组织“十佳”、优秀共产党员“十佳”、优秀党务工作者“十佳”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础上分别评选出“十佳”。
(六)教职工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重点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一线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的正式党员中评选推荐。推荐教师党支部书记、师生联合党支部书记参评要按照“双带头人”标准,重点从思想政治素质好,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能力业绩突出,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强学术影响力,得到师生认可和信任等方面考虑。
二、评选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评选条件请参照附件1:《评选条件》。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各教工、学生党支部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申报集体和个人按照格式要求均需填写推荐表和事迹材料,6月2日11:00前将报名表和事迹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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