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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通知
整 理 3 2018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通知
各中学、中心校、县直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随着天气转热,学生到河(池塘)边嬉水、游泳行为的增多,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进入易发期,多发期。为有效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校教育,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各校要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谋划、统等安排、狠抓落实,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坚决防止学生溺水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要认真组织落实预防溺水“十个一”教育活动。即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各校要充分利用好全国学生安全教育平台,积极开展防溺水教育教学;节假日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召开一次家长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建立每周一次专题教育制度;建立每日一次安全提醒制度,课前课后进行安全提醒。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让防溺水的安全意识真正入脑入心。
二要开展“六不二会”教育。告诫学生不在无成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河(池塘)戏水玩耍;不允许不会水性的同学下水施救,要求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和报告,学生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近期,各校要对防溺水教育工作进行布置、检查,要求防溺水安全教育尚未实现全覆盖、教育活动开展尚不充分的学校,尽早布置予以落实;已经开展的学校,也要查漏补缺,进一步丰富、拓展教育宣传的内容和形式,做到防范知识反复讲,专题警示常常提。
二、加强学校与家长联系,切实落实监护人的监护职责
家长监护职责的落实,是减少学生溺水死亡的关键。各校要指导督促学校对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家庭进行排查,宣传安全知识,了解家庭及周边地区的安全隐患,指导家庭及学生加强安全防范。学校要通过家长会、短信、告家长书、走访等方式向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针对周末、节假日学生非正常死亡相对集中的情况,各校要建立周末、节假日安全警示制度,在每周五放学前、节日放假放学前,向家长发送防范溺水、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防范警示短信,要求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职责。
三、加强协调,共同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
学生溺水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节假日及学生上下学途中,预防中小学生溺水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各校要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注学生的生命安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各学校要争取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及村(居)的支持,对学校附近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库、江河、湖泊、池塘等地段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完善防溺水警示牌和隔离带等安全设施。要加强与乡镇(区)、村(居)的联系,提醒存在溺水隐患的水库、江河、湖泊、池塘的管理者落实相关措施,切实承担起安全责任,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四、加强监督管理,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制
各中心校要加强对辖区学校防溺水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对教育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导致学生发生群死群伤的,要严肃追究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责任。对发生溺水死亡事故的学校,中心校(中学)要对该校的防溺水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报县教体局法监科。根据关于应急信息的报送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杜绝信息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联系电话: )。
各校请于6月10日前将防溺水开展活动的情况及时报送局法监科(附活动图片不少于4张),电子邮箱: 。
xx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5月2日
各中学、中心校、县直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随着天气转热,学生到河(池塘)边嬉水、游泳行为的增多,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进入易发期,多发期。为有效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校教育,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各校要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谋划、统等安排、狠抓落实,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坚决防止学生溺水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要认真组织落实预防溺水“十个一”教育活动。即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各校要充分利用好全国学生安全教育平台,积极开展防溺水教育教学;节假日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召开一次家长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建立每周一次专题教育制度;建立每日一次安全提醒制度,课前课后进行安全提醒。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让防溺水的安全意识真正入脑入心。
二要开展“六不二会”教育。告诫学生不在无成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河(池塘)戏水玩耍;不允许不会水性的同学下水施救,要求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和报告,学生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近期,各校要对防溺水教育工作进行布置、检查,要求防溺水安全教育尚未实现全覆盖、教育活动开展尚不充分的学校,尽早布置予以落实;已经开展的学校,也要查漏补缺,进一步丰富、拓展教育宣传的内容和形式,做到防范知识反复讲,专题警示常常提。
二、加强学校与家长联系,切实落实监护人的监护职责
家长监护职责的落实,是减少学生溺水死亡的关键。各校要指导督促学校对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家庭进行排查,宣传安全知识,了解家庭及周边地区的安全隐患,指导家庭及学生加强安全防范。学校要通过家长会、短信、告家长书、走访等方式向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针对周末、节假日学生非正常死亡相对集中的情况,各校要建立周末、节假日安全警示制度,在每周五放学前、节日放假放学前,向家长发送防范溺水、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防范警示短信,要求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职责。
三、加强协调,共同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
学生溺水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节假日及学生上下学途中,预防中小学生溺水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各校要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注学生的生命安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各学校要争取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及村(居)的支持,对学校附近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库、江河、湖泊、池塘等地段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完善防溺水警示牌和隔离带等安全设施。要加强与乡镇(区)、村(居)的联系,提醒存在溺水隐患的水库、江河、湖泊、池塘的管理者落实相关措施,切实承担起安全责任,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四、加强监督管理,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制
各中心校要加强对辖区学校防溺水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对教育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导致学生发生群死群伤的,要严肃追究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责任。对发生溺水死亡事故的学校,中心校(中学)要对该校的防溺水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报县教体局法监科。根据关于应急信息的报送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杜绝信息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联系电话: )。
各校请于6月10日前将防溺水开展活动的情况及时报送局法监科(附活动图片不少于4张),电子邮箱: 。
xx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