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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通知
整 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各市属以上企业: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为进一步深化《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加强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广大劳动者健康以及相关权益,依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疾控局《关于开展2018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5月1日。
二、活动主题
2018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旨在倡导和动员全市人民共同关注劳动者职业健康,督促用人单位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和健康工作方式理念,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使社会更加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效提升我市职业病防治整体水平。
三、活动内容
(一)做好宣传动员。各县(市、区)、市属以上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科学计划安排,制订活动方案,积极和相关职能部门搞好配合衔接,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二)开展现场咨询。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协调联系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辖区企业集中、人员流动大的场所,联合开展职业病危害现场咨询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布置展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介绍职业病防治进展成效和有关部门职责。
(三)开展专项执法。各地要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今年全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较重企业重点作业岗位专项整治、水泥和陶瓷及木质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安排,结合“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认真落实一体化执法监管要求,持续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执法,从重从速查处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各类职业病危害发生。
(四)开展学法活动。各县(市、区)、市属以上企业,要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讲法学法活动,要在显要位置悬挂横幅,并运用视频讲座、现场宣讲、知识问答、竞赛等方式,组织职工全员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各用人单位要将“关于组织本单位讲法学法的通知、参加人员签到表、学法现场照片、标语照片”等四项内容存档备查。
(五)进行警示教育。各县(市、区)安监局、市属以上企业要收集职业病违法典型案例,利用网络媒体、微信平台、内部刊物等,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员工自觉强化守法意识,增强守法自觉性。
(六)组织集中报道。各县(市、区)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配合宣传周活动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刊发宣传信息,将各项特色宣教活动宣传出去,扩大社会影响。要组织媒体开辟宣传周专栏,多角度宣传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多层次报道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多频次反映企业讲法学法用法情况,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除此之外,各县(市、区)、市属以上企业还可以采取文艺汇演、在线访谈、专家讲座、答记者问、图文展览、影视展映、专题研讨、知识竞赛、基层送法、暗访曝光等多种方式,创造性地开展宣传周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把《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部门协调配合,落实必要的活动经费,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要结合重点职业病防治项目安排,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二)各县(市、区)要围绕宣传主题,针对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深入企业、流动人口密集区开展宣传活动。要协调安排职业病防治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卫生服务等工作,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语,积极向群众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和科普知识。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
(三)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请于5月10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统计表报送至市职业健康科。
2018年4月19日
各县(市、区)安监局,各市属以上企业: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为进一步深化《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加强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广大劳动者健康以及相关权益,依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疾控局《关于开展2018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5月1日。
二、活动主题
2018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旨在倡导和动员全市人民共同关注劳动者职业健康,督促用人单位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和健康工作方式理念,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使社会更加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效提升我市职业病防治整体水平。
三、活动内容
(一)做好宣传动员。各县(市、区)、市属以上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科学计划安排,制订活动方案,积极和相关职能部门搞好配合衔接,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二)开展现场咨询。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协调联系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辖区企业集中、人员流动大的场所,联合开展职业病危害现场咨询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布置展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介绍职业病防治进展成效和有关部门职责。
(三)开展专项执法。各地要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今年全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较重企业重点作业岗位专项整治、水泥和陶瓷及木质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安排,结合“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认真落实一体化执法监管要求,持续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执法,从重从速查处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各类职业病危害发生。
(四)开展学法活动。各县(市、区)、市属以上企业,要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讲法学法活动,要在显要位置悬挂横幅,并运用视频讲座、现场宣讲、知识问答、竞赛等方式,组织职工全员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各用人单位要将“关于组织本单位讲法学法的通知、参加人员签到表、学法现场照片、标语照片”等四项内容存档备查。
(五)进行警示教育。各县(市、区)安监局、市属以上企业要收集职业病违法典型案例,利用网络媒体、微信平台、内部刊物等,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员工自觉强化守法意识,增强守法自觉性。
(六)组织集中报道。各县(市、区)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配合宣传周活动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刊发宣传信息,将各项特色宣教活动宣传出去,扩大社会影响。要组织媒体开辟宣传周专栏,多角度宣传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多层次报道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多频次反映企业讲法学法用法情况,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除此之外,各县(市、区)、市属以上企业还可以采取文艺汇演、在线访谈、专家讲座、答记者问、图文展览、影视展映、专题研讨、知识竞赛、基层送法、暗访曝光等多种方式,创造性地开展宣传周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把《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部门协调配合,落实必要的活动经费,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要结合重点职业病防治项目安排,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二)各县(市、区)要围绕宣传主题,针对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深入企业、流动人口密集区开展宣传活动。要协调安排职业病防治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卫生服务等工作,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语,积极向群众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和科普知识。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
(三)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请于5月10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统计表报送至市职业健康科。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