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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委员会2018年“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安全生产委员会2018年“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高新区管委会、西洞庭湿地保护区、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重点企业:
“五一”假期临近,旅游进入旺季,人员出行激增,加之当前正值汛期和企业生产、项目开工高峰期,安全生产面临的挑战更加艰巨、任务更加繁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特别是“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警钟长鸣,绷紧安全之弦。近期,省内外群死群伤事故频发。4月21日xx桂林发生龙舟倾覆事件(17人遇难),4月24日广东清远发生KTV纵火事件(18人遇难),4月21日河南许昌发生游乐设施游客坠亡事故(1人遇难)。我省也相继发生永州金洞区“4.15”非法采矿事故(2人遇难)、娄底涟钢“4.16”煤气中毒事故(2人遇难)和怀化芷江“4.23”农村道路车辆坠河事故(3人遇难)。上述事故的发生,损失惨重、教训深刻,给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近期,各类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五一”假期即将来临,外出旅游人数较多,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加强防范工作,完善应急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充分领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摆在突出位置,自觉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带队检查“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单位,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在岗职工安全教育,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节日期间,凡因领导不力、组织失误、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突出重点,严格监管执法。当前正值“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冲刺阶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严字当头、较真碰硬,突出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等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环节,深入开展“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客运车船、旅游包车、长途客车、客货场站、农村山区道路、码头渡口、湖区库区、公共交通等重点车船、重点路段和水域的安全监管,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非法载客等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组织对游船、游乐设施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备安全情况的检查,坚决做?a href="http://gongwen.ysyk.com/list-6-1.html"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讲话踩辉擞8髀糜尉扒ǖ悖⒐啊⒂卫衷耙龊糜痹ぐ福刂坪酶叻迨倍斡稳俗芰浚戏烙刀隆⒉忍な录⑸R忧砍嫡尽⒙胪贰⒖投纱⑸坛 ⒏栉杼⑼傻热嗽泵芗∷踩觳椋锊坏桨踩蟮囊宦赏V乖擞R细翊笮腿禾逍曰疃纳笈厦苤贫ú⒙涫蛋踩婪洞胧S肴嗣袢褐谏蠲芮邢喙氐?供水、供电、供气等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自改,及时消除隐患、化解风险,确保安全运营。
三、精细精准,落实防范措施。要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督促检查,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要紧盯复工复产企业,强化执法检查,督促高危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对检查发现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依规采取查封、扣押、停电、停水、停止火工品供应、吊销证照,以及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对抗拒监管执法或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强制执行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强化警示和震慑。
四、强化值守,提高应急能力。各地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和雷电情况,提前做好预警预防,对防雷设施要集中开展一次检测和排查,有效防范雷击事故的发生。要严格落实汛期和节日期间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在岗值班和安全生产信息日报送制度,做好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到有备无患。要密切关注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动态,加强分析监控,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