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安全通知
作,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要抓好秋季卫生防疫防控工作,特别是受“8.20洪灾”影响到的学校(幼儿园),要做好卫生消杀工作;开学前后,各校要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食堂、食品库、宿舍等场所和饮用水设施卫生进行一次大清理。对卫生设施和食品加工机械进行维修保洁。要认真落实食品原料购入索证索票制度,严把食品采购关、加工关、餐具清洗消毒关,保证校园食品安全卫生;严格落实《莲都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学校配送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莲教发〔2014〕69号),做好配送餐企业的安全监管,防止发生师生食物中毒。
6.加强师生集体活动安全。秋季开学后,各校集体活动增多,各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精心组织各项集体活动,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严格遵守《关于做好学校幼儿园春游等社会综合实践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莲教发〔2014〕35号),层层落实责任,加强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7.加强对特殊学生的摸排建档与教育管理。新学期开学后,各校要对思想行为偏差、特异体质学生组织一次全面细致的摸排,根据摸排的结果进行及时针对性地处理,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跟踪督查,要针对学生情绪易动等生理心理特点,切实做好心理健康教育,重点关注网络成瘾、网恋交友、心理有障碍、家庭有问题、行为有偏差的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加强心理危机干预。
8.继续做好住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各校要健全住校生返校、住宿请假点名登记、晚间巡逻巡查等制度,要抓实就餐、晚自习、就寝、起床等重点环节的安全教育与管理,防止学生晚间突发事件和擅自离校。要严格就寝纪律,要关注寝室卫生,防止秋季流行性疾病的发生,给学生提供温馨安全的生活环境。
三、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莲都区教育局关于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莲教发〔2013〕338号),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提高校园安全管理防范水平;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四定原则,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对暂时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落实资金和人员,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各校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全力抓好学校的安全工作。为新学年工作顺利开展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各学校要在9月10日前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报告书面报送区教育局安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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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强师生集体活动安全。秋季开学后,各校集体活动增多,各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精心组织各项集体活动,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严格遵守《关于做好学校幼儿园春游等社会综合实践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莲教发〔2014〕35号),层层落实责任,加强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7.加强对特殊学生的摸排建档与教育管理。新学期开学后,各校要对思想行为偏差、特异体质学生组织一次全面细致的摸排,根据摸排的结果进行及时针对性地处理,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跟踪督查,要针对学生情绪易动等生理心理特点,切实做好心理健康教育,重点关注网络成瘾、网恋交友、心理有障碍、家庭有问题、行为有偏差的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加强心理危机干预。
8.继续做好住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各校要健全住校生返校、住宿请假点名登记、晚间巡逻巡查等制度,要抓实就餐、晚自习、就寝、起床等重点环节的安全教育与管理,防止学生晚间突发事件和擅自离校。要严格就寝纪律,要关注寝室卫生,防止秋季流行性疾病的发生,给学生提供温馨安全的生活环境。
三、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莲都区教育局关于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莲教发〔2013〕338号),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提高校园安全管理防范水平;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四定原则,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对暂时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落实资金和人员,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各校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全力抓好学校的安全工作。为新学年工作顺利开展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各学校要在9月10日前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报告书面报送区教育局安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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