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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人口计生系统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1:21:51


为进一步加强计生队伍建设,提高计生工作人员的能力与水平,真正落实岗位责任制,特制订此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既注重考核工作过程,又注重考核工作效果。

  二、考核对象

  1、计生局全体工作人员。

  2、各乡、街道计生办及计生办全体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

  根椐省、市、区人口计生工作督查考核结果、《2013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工作考核项目及记分标准》、《石鼓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三个一”及责任追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考核单位、个人的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四、考核办法

  个人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进行年度考核。乡、街道综合业务评比根据单项业务工作分数折算进行考核。

  1、对乡、街道人口计生综合业务考核根据《2013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工作考核项目及记分标准》考核结果确定。

  2、对区人口计生局工作人员的考核根据省、市年度考核结果和《石鼓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三个一”及责任追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考核结果确定。

  3、对乡、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的考核根据《石鼓区人口计生系统业务工作考核项目及记分标准》考核结果确定。单项业务工作排列第一的为优秀,排列末名的为不称职,其余的为称职。

  五、奖惩办法

  (一)奖励

  1、在区人口计生综合业务考核评比结果中位列前三名的乡、街道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600元的奖励。

  2、在市对计划生育集中活动工作考核中,全区排五区前两名,按《集中活动方案》规定的奖励标准,奖被检查的乡、街道。

  3、区人口计生局工作人员按照“三个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兑现奖惩。在市年终考核评估结果中,单项业务工作获五区前二名的,奖励相关股室600元。

  4、乡、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给予300元的奖励。

  (二)处罚

  1、在全员或PADIS监管平台工作中,乡、街道出现一次在五区落后情况的,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予以提示,连续二次出现在五区最后的,处罚有问题乡、街道相关责任人每次200元。

  2、在市人口计生工作每次考核中,区排位为五区最后一名的,罚有问题的乡、街道500元/次。

  3、乡、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本年度评为不称职的,扣发其年度津补贴工资100元(如工资不在区计生局统发,直接从下拨经费中扣除),并取消年度个人所有评先评奖资格。

  4、在省、市、区调查或专项督查中,乡、街道存在四术弄虚作假、出生错漏虚挪报等问题,按石办发〔2011〕30号《关于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奖惩的规定(试行)》文件执行。

  此考核办法由区委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公文网网,谢谢。


2014年度人口计生系统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