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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审判员事迹材料-践行“三个至上”构建社会和谐
***同志于1989年毕业于**省司法学校,当年分配到**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从事审判工作以来,他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用法律这个标尺衡量着各种矛盾,做到事实清楚,使用法律准确,以党的利益、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至上,同时积极化解矛盾,力争纠纷不出门不上交,努力构造和谐的法制环境。2008年,他受理了102件民事纠纷案件,审结95件。其中调解74件,调解率为73%以上,判决18件,裁定1件,执行和解2件。透过现象看本质,从**县的实际情况分析,发展机遇和困难并存,矛盾和纠纷层出不穷,诸如土地、林权、煤炭、婚姻家庭、人损、交通肇事等案件尤为突出,解决不好会引起一系列的链锁反映,群体上访,群众为利益之争集体阻挡煤矿正常生产…… 。因此,在新形势下,处理好这些矛盾,必须要求审判人员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具备很强的政治素质和过硬的业务本领,还要有善于化解基层矛盾,工于调解,使当事人和睦相处,握手言和的工作技巧,周子斌同志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 忠实践行三个至上 谈起***的工作,其实很平凡,上班、开会、学习、下乡、办案与普通一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但仔细分析总结,与他人有不同之处。表现在:把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