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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争先创优活动事迹材料
我公证处在县司法局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这一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公证管理,狠抓公证质量,提升公证服务,不断推进公证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努力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今年四月,根据党中央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的精神和省、市、县的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开展我为司法树形象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各个阶段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开门纳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结合省司法厅正在开展的机关效能年活动,使广大公证工作人员牢固树立诚信服务意识,改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热情服务、上门服务,努力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如我处多次上门,到当事人家中,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或残障人员办理诸如遗嘱公证、继承权公证和委托书公证。今年3月份以来,我处全体公证人员克服人手少、工作量大等不利因素,经常利用双休日加班加点,仅仅在3-6月的四个月内,就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1200余件,为我县的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受到了当事人的普遍好评。今年以来,我县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征地拆迁(含拆除违章建筑)工作繁重,其中涉及到的证据保全公证量也相当大,我处工作人员不辞辛劳,积极参与,为政府排忧解难,多次从早晨六点就开始工作,冒酷暑,战高温,尤其是已年过六旬的返聘公证员徐云仙,更是老当益壮,一马当先,工作中从不叫苦叫累。
二、公证管理日趋规范。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的健全和规范了公证内部管理制度,从公证申请、受理、审查、出证、送达、收费等办证全过程以及内部稽查、错案追究等方面都做到有章可循,岗位职责更加明确,管理方法更科学,改变过去单纯以情感人管理模式,建立以制度服人为主导和以情感人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激发了公证人员工作积极性、自觉性。
三、办证质量显著提升。通过规范办证程序,完善质量监督制度,加大对公证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纪处罚力度,有效地防止了假证、错证和违规办证行为的发生,公证质量大幅度提高。三年来未发生因公证质量引发的信访、复议和诉讼案件,公证工作公信力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攀升。今年初,局里通过调整,将方前明同志调到公证处工作,该同志虽然从示接触过法律工作,但他工作认真细致,从不马虎,认真校核公证文书,不放过一个错别字或其他遗漏点,保证了公证文书的严肃性。
四、业务领域不断拓展。探索创新,不断拓展公证证源,围绕政府工作重心,公证处积极主动参与拆迁、征地、招投标、国有土地挂牌拍卖、金融贷款、提存等业务公证,积极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近年来,公证业务量以每年翻一至两番的速度快速增长,2008年我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业务510余件,2009年上升为1500余件,2010年1-7月,已办理各类公证业务2000余件,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同时也收到了良好经济效益的,公证工作日益受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重视和支持,使公证业务的开展进入了一个良性循环。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抓学习教育,增强活动针对性和实效性
为了保证学习质量,制定了严格的学习制度,在确保公证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双休日时间,采取集中学习、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了《全国公证队伍教育规范读本》、《关于在公证队伍中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程序规则》、《公证人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行业自律公约》等必读课目和有关法律、法规,边学习教育、边落实整改、边促进提高,做到学习和业务两不误,为争先创优活动提供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抓自查自纠,高标准严要求开展自我剖析
一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他查我纠活动;二是参加各县区公证互查活动,认真向兄弟县区取经学习,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自查自纠工作主要体现三个特点:一是领导干部带头自查,搞好剖析。二是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认真提出整改意见。
三、抓整改落实,不断提高公证业务质量和服务质量
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规范求发展、以发展促提高的工作思路,加强公证质量监管,认真落实整改。一是针对自查自纠查摆出来的问题,要求公证处和全体公证人员分别制定整改措施,做到整改重点、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三明确;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公证处日常规范制度》、《公证办证质量管理制度》、《错假证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印章保管制度》、《水印纸管理制度》《当事人事后意见反馈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三是严格实施公证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公证受理、审批、出证等各个环节的监管,推行“一证一单”质量跟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