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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纪委书记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典型事迹材料
,现任乡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分管司法、文化工作,依法治乡领导小组副组长。开展“六五”普法工作以来,她带领依法治乡领导小组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依法治乡、执政为民”为主题,牢牢抓住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这个关键环节,有力地推动了乡依法治乡工作的开展。
一、坚持学法懂法,做依法治乡的表率
在市场经济、政治民主、文化多元并驾齐驱的时代,同志认识到,政府的行政手段、政策推动以及“红头文件”指导这些老办法的效力已经日渐削弱,政府要变为有限政府、服务政府和责任政府,靠的不是“人治”,而是“法治”。认识到了这一点,她就丝毫不敢放松自己对学法懂法的要求。她常说的一句话就是,“现在是法制社会,我们开展任何工作都必须按照法制程序办事,尤其是领导干部。我是分管司法工作的,我要带好这个头,就首先得自己学法懂法。”为了能真正对领导依法治乡工作负起责任来,为了给全乡领导干部做出表率,她首先为自己和全乡机关干部确定了学习内容: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江泽民同志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等重要论述;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与领导干部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等等。然后,她就利用一切空闲时间、寻找多种方法进行学习。工作忙、会议多,她就经常把书和笔记带在身边,放在车里,开会途中、会议休息期间把书拿出来看一会儿、做上点笔记。虽然只是一点儿时间,但她相信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能够积少成多。一到工作之余或休息日,她总是孜孜不倦地浏览着网上的讲座。党建网页上的论坛也成了她经常去的地方,成了她讨论工作、交流思想、学习经验一个互动平台。学习就难免遇到问题,工作中也会遇到一些涉及法律上难以解决的问题,当在书本和网上找不到答案时,她就会把它记下来,属于工作范畴的在领导办公会上交流讨论,属于学习问题的就随时向司法机关、专业律师人员咨询。她自己说,这叫带着问题学,既有针对性,又解决了实际问题,而且还记得扎实,以后再碰到这种事情就可以自己解决了,一举三得。就是凭着一点点的挤时间,几年来,她陆续学习了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理论和江泽民关于依法治国的思想等多种法律知识和书籍,多次参加全市的法制理论学习活动,组织并带头参加领导干部学法律知识考试。
二、依法建章立制,积极推进普法、学法进程
普法工作,制度建设是基础,领导干部是关键。同志多次在司法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依法治乡工作的带头人,要通过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提高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在她的积极参与和领导下,乡依法治乡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多项规章制度,推动了工作的全面开展。亲力亲为,加强组织领导。为落实好“六五”普法,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同志组织依法治乡领导小组研究并制定了《乡“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细则》,研究期间她亲自参与,提出具体意见,与同志们一起熬夜、一起推敲考核标准、一起琢磨方法措施,对机关、各村、学校、企业等明确了工作内容,要求把“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党政工作日程,成立以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机构成立、骨干队伍、工作制度健全,活动开展有序,成效显著。这些措施的实施,确保了普法活动不走过场,在依法治乡、“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健全制度,强化依法管理。为规范执法部门行为,切实发挥依法治乡工作的效能,营造出一个优良的软环境氛围,在同志的指导下,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每年不少于一次,建立健全了机关干部及工作人员经常性法制法规学习制度。这一系列制度的建立,提高了领导干部法律意识,使乡各方面工作面貌、精神状态为之一新。
三、坚持深入基层,面向群众开展普法宣传
要创建民主、法治、和谐社会,首先要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让群众知道法律、了解法律,群众是“六五”普法的重要对象之一,但庞大的群体、无组织的松散状态增加了普法的难度。为此,同志提出普法宣传一定要重实效,一定要下基层,一定要为群众。高度重视,灵活开展普法宣传。为搞好面向群众的普法宣传,她要求司法所干部,对全社会广大青少年进行了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地点的法制授课,从而全面提高了全乡广大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同时对法制意识较差的兴旺村实行了专项普法教育,重点学习《低保条例》、《土地法》,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进一步深入。每年的“12.4”法制宣传日都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在群众中广泛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安全生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学习。树立典型,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同志主抓司法工作,她不但关心农民的收入问题,也关注农民精神文化素质的提高。在她的指导下,制定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评比方案》,明确了民主法治村的创建标准。通过创建活动,检查评比、发掘典型、总结经验,促进了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实了“四民主两公开”,使村干部的领导方式发生了改变,村里的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有了极大提高。突破死角,法律服务进村组。长期以来,农村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只注重在集中街道设点,这种方法往往只是面向部分群众,忽视了绝大多数群众。按照玉门市依法治市办的要求,同志就法律进村组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即法制宣传进社区、依法行政进社区、法律服务进社区、依法自治进村组,并深入各村讲法制课20余场。通过四项活动和不断的探索尝试,拓展了普法教育阵地,为全面提高社区居民法律素质奠定了基础。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重而道远,同志正以自律、求实、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为实现乡依法治乡目标而不断努力,为乡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贡献着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