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杂文天下文章中心公文文章常用公文通知公告0001 → 文章内容

2018年“12&amp#8226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6:00:47

整 理 8 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通知
 
  各市(含xx市、xx市)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法治(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部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形成热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前后,集中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省“七五”普法规划和省人大常委会决议,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以第五次宪法修正案为重点内容,以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为契机,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更好地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省、建设法治xx中的重要作用。
 
  二、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三、时间安排
 
  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宪法宣传周活动时间为12月2日至12月8日。
 
  四、主要任务
 
  (一)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宪法学习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的首要政治任务,运用多种方式,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2.推动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宪法。各地各部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组织集体学习宪法,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
 
  3.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宪法。发挥国家机关宪法学习的头雁作用,带头通读一次宪法。各地要组织乡以上干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宪法,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
 
  4.举办宪法宣誓和旁听庭审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各地各部门可选择典型案例,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一次旁听法院庭审,开展生动直观的宪法法律教育。
 
  5.组织全省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将于12月份共同组织全省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第十次全省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组织开展好青少年宪法学习教育
 
  1.积极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总决赛。按照全国要求,组织好参赛队伍培训集训,按要求参加全国总决赛及相关活动安排。
 
  2.组织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继续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通过现场和网络直播同步参与、共同诵读,组织优秀选手进行展演,营造仪式感,让青少年感受宪法的尊严。
 
  3.组织法治征文评选。在前期广泛征集的基础上开展法治征文评选,适时公布评选结果,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并将部分优秀作品通过网络及新媒体进行展示,提高广大师生参与开展宪法学习教育的积极性。
 
  4.创新宪法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各类学校通过主题板报、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法治辩论赛、模拟法庭、情景剧、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教育活动。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培育校园宪法文化。组织高校法律专业学生开展宪法宣讲。组织青少年参观法治教育基地,增强学生宪法体验。
 
  (三)组织开展好面向基层群众和社会公众宪法的宣传教育
 
  1.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全省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和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部门特点,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向群众进行近距离、面对面的宪法宣传教育,推出更多的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措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法律就在身边。各地各部门法治教育基地、公园、中心等要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专题宣传教育。
 
  2.组织开展宪法进宾馆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宪法进宾馆活动方案》,根据宾馆、酒店的特点和客观条件,播放宪法宣传视频和公益广告,在客房和公共活动场所摆放宪法文本,供客人学习阅读,在公示栏、宣传栏、广告栏等适宜的场所张贴、悬挂宪法宣传画等,推动宪法宣传宾馆、酒店全覆盖。
 
  3.组织开展宪法进公共交通场所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广电总局、铁路总公司等部门印发的《开展宪法进公共交通场所方案》,在公共交通场所张贴、悬挂宪法宣传招贴画、宣传标语,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播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交场站等摆放宪法文本和宣传资料,让公众随时受到宪法宣传教育。
 
  4.组织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全国妇联印发的《宪法进万家活动方案》,围绕基层群众需要,在村(居)开展免费赠送宪法文本活动,引导村(居)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安排一次宪法学习专题党课。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开展一次宪法宣讲。要利用地方戏、文艺节目、农民画、剪纸等,创作一批适合家庭学习传唱的宪法法治文艺作品,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宪法法律的熏陶。按照省委宣传部统一安排,积极组织参加“三下乡”活动,并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开展宪法法律宣传。
 
  (四)组织开展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
 
  1.省及各地主流媒体要在国家宪法日期间,组织精干力量,做好宪法宣传新闻宣传报道。各级党报在12月4日统一刊发国家宪法日宣传招贴画。通过刊发社论、专访、宪法公益广告、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新闻等,加大宪法宣传力度,形成宣传合力。
 
  2.省和地方新闻网站及其客户端开设宪法宣传学习专栏,突出宣传我国的宪法精神、原则、核心要义;鼓励商业网站发挥各自特点,加强对权威报道和稿件的再编辑再传播;微博、微信、QQ、论坛、贴吧等社交平台,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创新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3.充分发挥各类户

[1] [2]  下一页


2018年“12&amp#8226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