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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党纪党规和监察法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通知
深入开展党纪党规和监察法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纪委,县人武部党委,xx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江南新区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各派出纪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坚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堤坝,实现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全覆盖。根据省、市纪委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党纪党规和监察法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开展党纪党规和监察法宣传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十进十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党纪党规和监察法学习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弘扬廉政文化,让全体党员和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树牢法纪观念,坚决做党纪国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思想保障、精神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对象范围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三、活动内容及责任分工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深入开展党纪党规和监察法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进行部署,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始终。
(一)进党委(党组)工作议程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建立健全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正风肃纪反腐斗争的日常工作和学习制度。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 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
(二)进党政机关日常工作和学习安排,建立健全机关纪检组织和纪检委员日常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尤其要建立健全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本部门本系统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的各项制度机制。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
(三)进民主党派、群众社团,建立健全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教育的各项制度机制。
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民政局
(四)进党校、行政学校和社会主义学校课堂,建立健全相应党的纪律和监察法学习培训制度。
责任单位:县委党校
(五)进公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管理人员监督、教育制度。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计局
(六)进国企管理和职工日常教育活动,建立健全企业纪检组织和防范治理腐败工作制度机制。
责任单位:县国资办
(七)进社区,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宣传教育阵地(包括宣传栏、廉政文化展板、墙画等)和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机制。
牵头单位:县社区工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
(八)进电视、报刊、广播、电台等媒体宣传内容,建立健全经常性的党纪党规和监察法的宣传教育专栏等阵地。
责任单位:县传媒中心
(九)进互联网,建立健全网站等宣传教育阵地和网评员等队伍以及相应的工作制度,以巩固和维护党在虚拟社会及意识形态领域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
牵头单位: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
(十)进乡村,建立健全农村党支部、村委会及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管理制度,建设好下乡宣传教育的“大篷车”和“文艺轻骑兵”,办好传统的宣传教育专栏和“大喇叭”广播等阵地。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 县文体新广局
四、活动方式
各地各单位在开展“十进十建”活动中,要突出重点因材施教,改进方法创新特色,点面结合整体推进,以狠抓落实的自觉、敢抓落实的担当、会抓落实的能力,切实将党纪党规和监察法宣传教育活动落深落细,取得实效。
(一)突出重点。各地各单位要“学”字当头、“教”字为要、“实”字为本,突出党委(党组)的率带作用,以“头雁效应”带动各级党组织迅速制定计划、明确责任、挂图作战,坚定不移地将党纪党规和监察法宣传教育活动向班子成员、全体党员、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延伸,形成上下联动、齐头并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创新形式。党纪党规和监察法的宣传教育重在学深学透、弄懂记牢、身体力行。各级党组织要抓住“关键少数”,利用理论中心组、班子会议、干部职工大会,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党纪党规监察法原文,提升理论水平。要把握党员干部职工思想脉搏,围绕党纪党规和监察法重点要点、节点热点纪律要求,整合优势资源,采取专题讲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庭审接受教育、走进监狱体验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教育、关键时间节点提醒、以考促学、案例教育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教育。要紧扣各层面基层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现状,以图文解读、以案说纪等方式,准确、生动、持续地将党纪国法传递到每个公职人员。县委党校要开设党纪党规和监察法教育课程或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宣传部门要巩固媒体、网络主阵地,用好专题专栏,不间断的宣传党纪党规和监察法。文化部门要塑造一批反映党纪党规和监察法宣传教育的文艺精品,广泛开展廉政文艺作品征集和廉政文化进基层等活动,用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营造知纪明规、遵纪守法的氛围。
(三)示范带动。各级党组织和各牵头单位要从实际和特点出发,在机关、社区、企业、农村、群众社团、医院、学校等层面培育、挖掘、创建一批工作成效突出、特色鲜明,具有带动作用的示范点,总结经验,宣传推介好的做法,推动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县纪委监委将评选命名表彰一批“全县党纪党规和监察法宣传教育示范点”。
(四)建章立制。建章立制是开展党纪党规和监察法宣传教育活动的关键。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在于法周延、于事简便上下功夫,注重与现有制度的相互衔接、系统配套;注重制度的可执行、可检查、可追究、可问责性,让受教育对象耳熟能详;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化繁为简、明确具体、务实管用,克服“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挂在墙上”的现象,避免形成新的形式主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精心组织。“十进十建”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宣传普及、融入践行党纪国法的有效载体。各地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制定各具特色的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力量推动开展党纪党规和监察法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