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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做好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6: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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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做好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市教育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x教督办〔2018〕x号)要求,为认真做好秋季开学工作,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推动基层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并做好迎接国家、省级督导准备工作,现就做好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县市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市内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二、督查内容

1.各地开学条件保障和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情况(见附件1)。

2.各地各校党建工作情况,主要是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湘组发〔2017〕15号)工作情况(见附件2)。

三、督查方式

采取学 校全面自查,市、县逐级抽查的方式进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将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四、督查安排

1.全面自查。8月27日至31日,各县市区、各学校对照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查应全面梳理排查各项开学条件保障和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

认真落实“市、县教育部门领导干部带队督导”要求。市教育局由分管领导带队,基础教育科负责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学校,职成教科负责职业学校,学特科负责特校和幼儿园,民办教育科负责民办学校,以市本级直属学校为重点,兼顾县市区学校、幼儿园,指导开展全面自查,督促整改问题。市教育督导办组织市本级责任督学深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开展专项督导。县市区教育局领导干部带队对辖区内学校和幼儿园进行抽查,重点关注基础薄弱学校、寄宿制学校、农村偏远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困难。市教育督导办将组织对县市区进行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省市级抽查。9月3日-7日,省教育厅将联合省公安厅组成督查组分赴14个市州,按照附件1、2的要求对有关县市区进行抽查(具体安排等待通知)。各地各校要切实做好迎接省级抽查的各项工作准备。请各县市区提前填写《2018年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情况自查记录表(县市区教育局版)》,并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提前填写《2018年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情况自查记录表(公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版)》,在接受检查时交督查组,并准备好相关资料备查。

4.国家督查。9月11日-22日,国家将派出督导组赴各省开展实地督导,由组长随机抽取督导检查地点,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照问题清单进行督导。各地各校要做好迎接国家督查的各项工作准备。

五、工作要求

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及时梳理总结本地工作开展情况,做好迎检准备,确保高质量完成检查任务。检查结束后,要及时汇总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改进工作。

2.请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和县市区于9月5日前将自查报告和问题清单,市本级各责任督学于31日前将督导简报(成绩、问题、建议)报送市教育督导办。联系人:xx,电话:xx 电子邮箱:xx

3.督查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修改后的实施细则、省市委实施办法以及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廉洁自律,轻车简从,简化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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