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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相关事项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6: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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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相关事项通知

     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凝聚力量、砥砺奋进,激励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时刻保持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努力形成开拓创新、勇创一流的浓厚氛围,不断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学校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教工党员、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这次表彰的对象是2017年度在我校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重点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优秀党员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中推荐;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以基层党务工作者为主,适当兼顾学校党委工作部门工作人员;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指全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下设各党支部。

二、评选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选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且组织关系在我校;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必须有2年以上党务工作经验。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不交叉。

1.优秀共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带头学习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严守党纪上作表率;牢记宗旨,密切联系师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吃苦在前、乐于奉献、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专业学习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实绩突出,得到广大师生的公认。

2.优秀学生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带头学习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严守党纪上作表率;团结学生,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党员教育实践活动,能在学生中起到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受到师生的一致认可。

3.优秀党务工作者: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在师生中起到表率作用。注重学习,有较高的党建理论水平;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认真履行职责,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事业心、责任感强;党建工作思路清晰,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处事公道;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工作业绩突出,党务工作得到师生公认;密切联系师生,自觉为师生排忧解难,在党员和师生中威信高。

4.先进基层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领导班子具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双一流”建设和教育教学中心工作,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作风务实;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工作运行规范高效,表率作用发挥好,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党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推荐的办法和名额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党员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下设支部各评选1名,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表彰,并上报组织部进行全校联评;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选1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表彰,并上报组织部参加全校联评;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支部自荐或在全校范围内推荐,报组织部联评。学校将根据上报情况在全校范围内表彰10名优秀教工党员,10名优秀学生党员,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

四、材料报送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6月14日将推荐参评校级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材料报党委组织部。报送材料包括:

1.审批表。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填写相应审批表格(见附件2至附件4)。审批表中主要事迹栏由事迹材料缩写而成。表格中单位、人名、曾获奖励等一律使用全称,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2.事迹材料。写实性的先进集体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先进个人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字。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组织撰写,确保事迹材料真实、具体、生动、鲜活,充分体现推荐对象个体特点、工作实绩和感人事迹,防止千人一面,避免大话空话套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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