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杂文天下文章中心公文文章常用公文通知公告0003 → 文章内容

教育局2017年“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7:02:01

整 理 3

教育局2017年“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


各中小学、幼儿园:  
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国务院、省、市统一部署,根据《XX区安委会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XX安办〔2017〕30号)(见附件)有关要求,结合系统工作实际,教育局拟于6月份在全区学校组织开展2017年“安全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一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区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全国一流强区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三、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区教育局各科室、学校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全面负责学校“安全教育月”活动开展的协调工作。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校要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精神、《意见》和《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的主要精神。同时,通过主题班会、黑板报、校讯通、告家长书等方式,将《安全生产标语口号》(附件2)广泛传达到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及学生家长,在全区学校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的良好氛围。此外要积极组织开展与学生安全息息相关的防溺水、交通安全等专题教育,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提高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意识,为暑假学生安全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体验活动。区安委会将组织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体验活动。各校也要主动与街道对接,联系有关部门和人员,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体验活动,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互动体验等多种手段,对师生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深刻内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三)组织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校要组织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对学校自身不能整治的问题,及时报送属地政府和区教育局,通过协调解决。  
  (四)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活动。各校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结合本校学生年龄段特点,组织不少于一次以消防、溺水、校园暴力入侵、自然灾害、幼儿防骗防拐等形式的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提升师生突发事件、事故的应对能力。  
  (五)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其他系列活动。各校要组织师生积极参加市、区安全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七进”宣传教育活动、《意见》征文、“网络安全生产月”、“百万职工安全体验”“安全最美”摄影比赛、安全文化精品征集比赛、“金点子”评选、“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网上随手拍、有奖征文、帮扶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业等系列活动。具体活动内容、作品规格及投稿方式,在《XX区安委会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中有相关要求。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校要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安全宣传工作和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摆到重要位置,成立“安全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精心组织活动的开展。  
  (二)精心策划,突出重点。“安全教育月”活动期间,各校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充分准备、认真部署,把宣传教育新《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穿于“安全教育月”活动全程。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今年,全区“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开展情况,区安委办将印刷成册,各校在组织开展活动的同时,要注意收集保留各类活动影像资料,包括领导带队检查、演习、培训、LED屏幕播放标语的照片等,并加强信息报导工作,充分利用校园网和教科网等,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导,在全系统营造出“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及时跟进,总结提炼。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安全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安全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并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书面材料。并将“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于6月9日前)和活动总结、经验做法、活动数据统计表(文件中附件2)等材料(于7月6日前)报送区教育局综合科。  
安全生产月期间,积极参加并报送各项活动成果的(安全文化、《意见》征文、“安全最美”等活动)的单位,或在省市比赛中获奖的,将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酌情加分。  
  联系人:  

  
  XX区教育局  
  2017年5月27日


教育局2017年“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