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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党97周年“七一”表彰工作通知
建党97周年“七一”表彰工作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党群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党工委、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市社会组织党委,央企在惠各分支机构党组织: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两会”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市委定于今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党建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名额和范围
表彰类别:xx市优秀共产党员、xx市优秀党务工作者、xx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表彰名额:优秀共产党员10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00个。
表彰范围:本次推荐对象,重点为近5年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改革创新等重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推荐全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须为党组织关系在xx的中共正式党员,向农村、社区、企业、科研、医疗、教育等一线基层的岗位倾斜,一般不推荐现任副处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优秀党务工作者重点表彰基层一线的党组织书记。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范围,主要是我市农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医疗卫生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单位的党组织。
二、评选基本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两会”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两会”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并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三、评选表彰程序
1、各地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见附表1),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差额推荐的办法进行推荐。
2、各推荐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材料。
3、推荐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推荐表彰名单。
4、各推荐单位以书面形式,在适当范围对推荐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反映情况要及时了解并上报。
5、推荐表彰对象确定后,排好推荐顺序,填写推荐表彰名单、推荐表及附上5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连同考察材料(各一式三份)于6月11日前上报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联系人:李xx;联系电话:xx;邮箱:xx
6、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审核推荐表彰名单后,报市委研究决定表彰名单。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本次推荐评选活动是全市党员干部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确保推荐评选各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推荐,好中选优”的原则,充分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坚持条件,民主推荐,集体审定,切实把党员群众认可的先进基层组织和先进人物评选出来。
2、面向基层,力求广泛。所推荐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遵循“不交叉”原则,注重面向基层,考虑行业分布,注意多挖掘、发现和推荐新典型。要注重推荐在具体落实中央、省、市重大战略部署(如创新驱动、精准扶贫、重大项目、党的建设、基层治理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党员个人和党组织集体。曾被授予全国、全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的,本次不再推荐。
3、认真推荐,严格把关。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推荐要求和条件进行推荐,并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当地干部、党员、群众意见,听取纪检、监察、计生等有关部门意见,深入了解其廉洁自律和遵守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的情况。
4、营造氛围,隆重表彰。“七一”期间,市委将召开表彰对象代表座谈会,结合我市开展纪念建党97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将表彰对象作为重要宣传内容广泛宣传报道,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