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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 知识竞赛活动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7: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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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 知识竞赛活动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纪(工)委,县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四届二次全会和县委部署要求,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关于学习贯彻“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通知精神,把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和“两学一做”活动相结合,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和知识竞赛活动,使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党性观念明显提高,纪律意识明显增强,思想作风明显改进,履职能力明显提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二、竞赛内容
本次知识竞赛试题内容全部来源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三、参赛单位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直各单位为本次知识竞赛活动的参赛单位。按照自愿报名原则,各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代表队参加比赛。
四、活动安排
本次知识竞赛活动分初赛、预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初赛阶段:各参赛单位在广泛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基础上,自行组织初赛。初赛应于5月1日前举行完毕。
(二)预赛阶段:各单位在初赛的基础上,推荐由3名干部组成的代表队参加全县的预赛和决赛,主要要求有:
1、参赛队员要有纪检监察干部带队,并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比赛期间要求仪表端庄,服饰整齐,语言流利。
2、每个乡镇(街道、管委会)各组织一支代表队参加预赛。
3、县直参赛单位可通过层层选拔或直接推荐的形式,将参赛队员报县纪委宣传部,县纪委根据情况确定其是否参加预赛。
4、各参赛单位于4月30日前将参加预赛队员名单报县纪委宣传部,逾期未报的自动视为放弃参加比赛。预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决赛阶段:县纪委根据预赛结果,确定参加决赛的代表队。届时,县纪委将邀请有关领导并组织各单位进行观看,对决赛现场进行直播。
决赛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本次知识竞赛设立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若干,具体数量根据预赛和决赛的情况确定。
六、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对此次知识竞赛活动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取得预期效果。
2、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把组织参加这次知识竞赛作为推进全县学习党纪条规专题教育的重要举措,使广大党员干部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更好地了解掌握相关知识。
3、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精心制定活动方案,进行广泛发动,不图形式,不走过场,认真组织抓好落实,选派优秀选手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参加比赛。
电子邮箱: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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