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2017年春节联欢暨第一次道德讲堂活动通知
- ·下一篇文章:全县春节期间集中法治宣传活动通知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青溪服务中心,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17年春节将至,全国“两会”也将于节后召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县安全生产会议及各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扎实做好2017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以下统称“节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节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平稳有序,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佳节。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节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节会”期间,人流、物流、车流剧增,生产经营建设、交通运输等处于繁忙时期;受多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诱发安全生产事故因素增多。做好“节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中心)、县安委有关成员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
和做好“节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深刻吸取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风险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要紧密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前作出部署,采取过硬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岗、措施到位,切实把这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确保“节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平稳有序。
二、切实强化督查督导,加大执法力度,突出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各单位要针对“节会”期间学生流、民工流、探亲流交织,交通运输处于高峰期,各种庆典与人员聚集,加上天寒地冻、天干物燥,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实际,加大检查督导和安全监管执法力度。要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船)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统筹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加强恶劣天气下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安全有序。要加强对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严防坍塌、坠落、起重机倒塌等事故。要严格“跨年夜”等大型集会、商业促销和群众性自发活动的安全管控,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要加强劳动密集型企业、学校、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和“三合一”“多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要强化烟花爆经营市场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燃放)超标违禁产品、集中连片经营等行为。“节会”期间,县政府安委会19个督查组要对各乡镇(中心、县工业园区)春节及“两会”安全生产工作布置、安全检查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不少于2次的督查,县安委会将适时召开督查组专题会议,听取督查情况汇报,并将督查情况向全县各单位通报。
三、切实落实隐患整改销号制度,严格实行闭环管理,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回头看”。各单位要按照省、市、县的工作部署,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回头看”。 “节会”期间,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加大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监管督查力度,督促煤矿、非煤矿山、化工、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认真、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责任、资金、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严密监控并落实安全措施,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要突出煤矿安全重中之重,以“八查”为重点开展全覆盖排查,严厉打击煤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要加强对已关闭矿井、停产整顿矿井和尾矿库、排土场等的巡查监控力度,严防违法违规恢复生产和垮坝、坍塌等事故发生。要继续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并严格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切实加强沟通协作,严把复产验收关,认真落实企业停产(工)复产(工)安全防范措施
各单位要加强对“节会”期间停产(工)、“节会”后复产(工)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要严格落实停产停工期间值班值守、停产检修作业等安全保障措施。要加强停产停业期间对危险化学品的看护守卫,严防丢失或被盗;矿山企业必须确保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实施检修作业的,要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企业复产复工前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复产复工方案,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自查,相关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复产(工)验收,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未经验收的高危行业企业一律不准复产复工,对未经验收擅自复产复工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五、切实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全面做好各种突发情况应对工作
“节会”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针对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应急准备。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进行安全提示,督促指导企业、社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节会”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加强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落实到位,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能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