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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寒假、春节期间开展为困难学生送温暖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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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寒假、春节期间开展为困难学生送温暖活动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xx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意见(2010—2020年)》,坚持育人为本,推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做好教育帮困助学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春节、寒假期间开展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温暖对象
1.在溧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含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
2.在贫困、病痛等逆境中自强不息的学生;
3.在学业、品德、心理等方面存在困难,需要加以特殊关爱的学生。
二、送温暖方式
各校可结合寒假家访等途径,通过发放慰问金、赠送生活学习用品、开展义务学业辅导、进行心理疏导等方式,坚持物质资助与精神关爱相结合,为困难学生提供必要帮助。
三、有关要求
1.各校要通过发放助学金,成立爱心基金及发动社会爱心支持等多种渠道帮困助学;
2.各校要以送温暖活动为契机,鼓励学生自立自强、认真学习、积极进取,增强服务社会、回馈社会关爱的意识;
3.各校开展送温暖活动要坚持务实、有效的原则,既重视广泛宣传发动,又注意对受助学生人格保护;
4.各校要将开展送温暖活动的总结材料和附件于2月22日前报计划财务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希望各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稳妥实施,扎扎实实开展为困难学生送温暖工作,让困难学生得到更多关爱,健康、快乐成长。
附件:春节前后和寒假期间为困难学生送温暖统计表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xx市教育局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