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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2016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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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2016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各学校: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的通知》(教办zd[2016]781号)的要求,现就我市组织开展2016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围绕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时间节点,全面动员,认真组织广大教职工、在校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教育活动,在全市教育系统掀起学习宪法的热潮。
1.各县(市、区)教体局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本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学校以学习宪法为重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2.局属各学校要在12月2日,组织开展升国旗仪式,播、唱专门为宪法日创作的歌曲——《宪法伴我们成长》,利用国旗下的演讲,宣读“2016年宪法晨读内容”(见附件),全体师生跟读;有条件的学校可登录全国青少年普法网(xx),观看和参与12月2日上午10点开始的全国教育宪法学习日现场直播活动。
二、建立宪法学习教育的长效机制。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各学校要结合《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全市教育系统“七五”(2016—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建立常态化的宪法学习教育机制,持续开展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和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新闻宣传,扩大活动的影响,营造教育系统全员学宪法、尊宪法、讲宪法的良好氛围。
三、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各学校在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后,要及时对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和取得的经验形成(图文)总结报告,每个县(市、区)报送活动图片不少于20张,每所局属学校报送图片不少于2张。于2016年12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赵xx
电话:xx
邮箱:xx


教育局2016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