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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国科普日活动通知
2018年全国科普日活动通知
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企业科协: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组织工作,现将《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科普日暨辽宁省第七届科普日活动的通知》(x全科组办发〔2018〕x 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省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将活动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活动的主题
主题:创新引领时代,智慧点亮生活。——遇事问科学:天蓝水清,美丽家园。
时间:9月19—25日在全市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部分科普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主题活动贯穿全年。
二、策划组织好重点活动
请抓紧筹备落实拟开展的各项活动,特别是重点活动的安排,尽快报送活动的简要情况。活动情况应包括:
1、科普日大联合活动。
2、各县(市)区科普日主场活动。
3、“科普中国”品牌统领活动。
4、拟开展的各项重点活动等。
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谋划制定本地科普日活动方案,于8月30日前将活动方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市科协普及部,同时报送电子版。活动结束后做好总结工作,于2018年9月28日前登录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管理网站提交总结和相关图片、影像资料。并将活动总结(包括图片等)的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10月28日前报送至市科协普及部,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高xx
联系电话:xx
电子邮箱xx
三、为基层和社会各界开展活动提供服务
各级科协要大力支持和指导基层和社会各界开展活动,在科普资料、活动组织和宣传等方面提供服务;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活动的领导和支持,邀请当地党政领导同志与群众一起参加活动;要组织新闻记者针对重点内容加强宣传报道,营造全市科普日活动氛围,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全国科普日活动,扩大活动的受益面和影响力,为促进全民科学素质跨越提升,推进四个辽阳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