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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抓党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8: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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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抓党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通知

各村、镇机关各办(所):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经镇党委研究决定,于2016年1月7日至1月15日对各村、机关各部门开展抓党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考核,同时对镇村干部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考核组由镇党政领导带队,镇相关考核科室和驻村组派员参加,详细分组情况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一是对照年初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准备相应台账资料;二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包括执行作风规定,完善制度措施,开展监督检查,坚持民主集中制、召开组织生活会、重大事项报告以及实施责任追究等情况。
三、考核步骤
考核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考核组考核。各村,镇机关各办(所)具体考核时间由镇考核组根据工作安排,与被考核单位在规定的日程内商定。按以下步骤实施:
1.召开述职测评会议。镇机关各办(所)和村“两委”要形成年度工作总结,镇村干部要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表2-4),于2016年1月12日前交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在会上要分别代表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班子作工作总结及个人述职述廉报告。镇机关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要代表部门作工作总结及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其他同志作书面述职。村“两委”总结中,必须将村级财务、公共事业建设、重大事项、村务公开、上年度质询事项落实情况等作为专述内容。镇村干部重点对自己分管工作成绩与不足、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撰写述职报告。会议由镇党政领导主持。述职报告后,由参会对象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测评,并同步对镇村干部工作实绩、廉洁从政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测评结果作为年度优秀评定的重要依据。(相关说明见附件5,测评表格由镇考核组带至会场)。参加会议的对象为:各村“两委”班子成员,部分退职(退休)村干部代表,村民(党员)代表,镇驻村组成员,人数不得少于30人。机关各办(所)为全体工作人员。
2.组织勤廉指数测评。2015年度“勤廉指数”测评与此次考核同步开展。在述职、测评环节结束后,进入询问质询环节,发放《书面征求意见表》填写。群众询问和质询事项要逐条答复和整改,做好记载。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在一个月内向群众当面答复。对质询事项确实无法整改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最后进入电脑在线测评环节。会后请及时将村民提问(质询)问题统计表、测评情况统计表和现场测评情况登记表送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留存。
3.个别访谈。由镇考核组从参会对象中确定谈话具体人选,谈话记录交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存档。其中,村“两委“班子成员必谈,镇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必谈,一般不得少于6人。
4.查阅台账资料。重点查阅2015年度抓党建工作(对照考核细则)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是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平时监督检查情况、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情况等)相关工作资料。
5.综合分析评定。由各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班子及干部个人作出客观、恰当的评价,形成综合评定初步意见,经考核组领导签字后送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汇总,提请镇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民主测评(勤廉指数测评)结果对班子和干部个人作出初步评定。
6.确定考核等次。各村、镇机关各办(所)抓党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由镇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镇村干部年度考核优秀人选和先进工作者由镇考核领导小组提交镇党委会研究确定。
第二阶段,听取汇报及情况反馈。
镇党委将召开抓党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会议,各村、镇机关各办(所)需将本年度抓党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当面向镇党委、纪委述职报告,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落实整改。
各被考核单位的书面考核意见将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印发反馈。各村、镇机关各办(所)接到书面考核意见后,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于2月20日前报送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015年度抓党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