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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2016年寒假有关工作安排通知
学校2016年寒假有关工作安排通知
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2016年寒假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寒假:1月23日(周六)-2月26日(周五)。2月27日(周六)、28日(周日)报到、注册,2月29日(周一)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寒假:1月27日(周三)-2月25日(周四)。2月26日(周五)正式上班。
三、各单位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总结2015年工作,全面思考系统谋划2016年工作。要前瞻思考,认真做好新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四、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实行周一、周三、周五值班制。其中,周三全天9:00—15:30值班,周一、周五9:00—11:00值班,处理日常事务。
五、学校其他党政部门和直属单位每周三9:00-15:30值班,处理日常事务。请上述单位于1月15日(周五)前,将值班安排(人员信息、值班电话)报校长办公室备案(联系人:袁xx,内线:xx,外线:xx),值班安排表将在校园网上公布。
六、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以及时处理各项工作。
七、财务报销、合同用印时间:2月3日、2月17日、2月24日,当天值班时间:9:00—15:30。
八、学生事务中心开放时间:1月25日、1月27日、1月29日、2月17日、2月24日,当天开放时间:9:30-15:30。办理内容:中英文在读证明打印、中英文成绩单打印、火车票优惠磁条充值、火车票优惠磁条损坏更换、户籍证明开具、补办身份证证明开具、集体居住证明开具。
九、学校总值班地点:实验中心115室;电话:xx。
十、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因故离沪,应事先安排好本单位工作,在征得分管(联系)校领导同意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分别报组织部、校长办公室备案(组织部邮箱:xx校长办公室邮箱:xx)。
十一、学校班车、食堂供应安排由后勤基建处另行通知。
各单位要始终把安全稳定工作放在首位,强化安全稳定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学校稳定,师生安全度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寒假期间的服务与管理,为留校师生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后勤服务,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