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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6: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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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知

各镇(区)、县直各单位:
  结合省委、市委要求及近期党建工作有关安排,现就开展2018年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县所有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和“两新”组织党组织。
  二、活动时间
  1月5日(星期五)下午3:00-5:00,确有特殊情况的“两新”组织党组织,可采取灵活方式组织开展活动。党支部书记为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的,活动可于市“两会”结束后举行。
  三、活动主题及内容
  各基层党支部严格按照“6+N”模式标准,举行升旗仪式、集中缴纳党费、重温入党誓词、集体诵读党章、公开党务村(居)务、党员议政议事,并精心组织以下活动:
  (一)开展专题学习及讨论
  1.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党员选学《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及新修订《党章》,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各机关事业单位还要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习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重要指示精神,以支部为单位开展讨论发言;县直单位驻村“第一书记”要到村(社区)宣讲十九大精神,并统一悬挂“新时代讲习所XX村(社区)辅导讲习暨月度党员主题活动日”横幅。
  2.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县五次党代会第二次会议主要精神,特别是《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  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实施意见(试行)》及实施细则,领会精神要点和工作要求。
  (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党员评星标准》,扎实开展“五星”党员评议,“五星”党员比例不得超过20%。要结合上半年“五星”党员评议结果,形成年度得星情况,并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在《党员手册》上进行记录。
  (三)公开党务(村务)
  各基层党支部要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对本支部2017年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党内事务进行通报公示。农村(社区)支部还应公布本年度村级财务收支情况。
  (四)民主议事
  各支部要组织党员民主推选积分制管理小组负责人。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支部积分办法,并按照新要求启动积分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提前谋划,增强活动实效性。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活动方案,提前谋划部署准备,精心设计活动内容。要组织党员认真准备讨论发言,进一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严格标准,落实活动要求。各基层党支部要通知全体党员积极参加活动,要引导流动党员和老党员亲自到现场或通过网络形式参与活动,对不能到场的老党员要采取“一帮一”等形式送学上门;要严格按照标准足额缴纳党费,无故不得少交、漏交;要严格痕迹管理,按照“五个一”要求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并记录好《党员手册》。
  (三)严肃纪律,提升活动质量。各基层党组织要严肃活动纪律,不得随意提前或推迟活动时间,确有特殊情况要更改活动时间的,需经县委组织部批准同意;要严格程序标准,确保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活动过程中,党员应当佩戴党徽,自觉亮明身份,接受群众监督,发挥模范作用。
  各地各单位活动图片及信息请及时上传xx县委组织部QQ群。1月15日前,各镇(区)各单位填写《1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统计表》上传邮箱:  ,并督促所属党支部将活动记录上传至“红色e校”阳光党务版块接受监督检查,并将“五星”党员评议结果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备案。
  凡有县领导参加活动的,请相关镇(区)、县直单位将活动情况专题上报县委组织部。
  
                                               县委组织部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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