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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2017七一评选及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6:5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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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2017七一评选及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通知

各党支部:


2016-2017年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环境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学院的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为迎接建党九十六周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总结学院党建工作的成效和经验,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全体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市政环境工程学院党委、环境学院党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评选及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活动。现将评选及表彰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集体奖项

1、优秀党支部

评选名额:教工优秀党支部2个,学生优秀党支部8个。

参评条件: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成果显著。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健全,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支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能经常有效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绝大多数党员能起先锋模范作用。参加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的党支部,2016年支部考核评价的结果须为“优秀”。

2、优秀党日活动

评选名额:教工优秀党日活动2个,学生优秀党日活动8个。

参评条件:积极响应学校、学院关于党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紧扣学校学院的中心工作,贴近党员的思想实际,主题鲜明,思想性强。内容充实,形式新颖,将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实效性有机结合,精心组织,注重效果,反对形式主义,党员参与率高,能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受到广大党员普遍欢迎。

3、学生党支部建设创新奖

评选名额:1-2个。

参评条件:在学生优秀党支部的基础上评比产生。参评党支部需在“梦想·担当”党支部活动中积极参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能够紧紧结合党支部实际,创新性地开展发展党员、理论学习、专业实践、志愿服务等专项工作,在进行学生党支部创新建设过程中达到落实党的组织制度、规范组织生活、深化主题教育、拓展党组织影响力的预期效果。

(二)个人奖项

1、优秀共产党员

评选名额:在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我院党委的中共正式党员中评选推荐,教工和学生原则上分别按正式党员数的10%推荐。

参评条件:正式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做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师生(同学)、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2016年度民主评议结果应为“优秀”。

2、优秀带班党员

评选名额:2-3人。

参评条件:至少需从2016年9月起开始担任带班党员职务。本人学习成绩优良,所带班级党团工作开展情况优良,在本年度内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班级同学无违纪、恶性事件发生。班级同学对带班党员工作满意度高。2015年度民主评议结果应为“优秀”。

3、十佳学生共产党员

评选名额:10人。

参评条件:在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的基础上评比产生,参评同学须在党团建设、学习科研、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并起到先锋模范作用。2016年度民主评议结果应为“优秀”。

4、十佳学生党支部书记

评选名额:10人。

参评条件:至少需从2016年9月起开始担任党支部书记职务。在年级、专业或班级党团建设中表现突出;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健全,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在党员发展工作中无失误;所在支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梦想·担当”党支部活动中参与积极。党支部在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中考核评价的结果须为“优秀”,个人在2016年度民主评议结果应为“优秀”。

二.评选办法

(一)集体奖项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申报。参评党支部需填写相应的审核表,并提供自荐材料,经院党委讨论研究批准。其中,参评优秀党支部奖项需填写优秀党支部审批表(附件1);参评优秀党日活动奖项需填写优秀党日活动审批表(附件2)。

(二)个人奖项由个人申报,由各党支部按照分配的名额组织推荐评选。申报个人分别填写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附件3)、优秀带班党员审批表(附件4)、十佳学生党支部书记审批表(附件5)。

(三)所有申报集体和个人需分别提供电子版的党支部集体合影1张、个人近期生活照1张、党日活动现场照片1张。

(四)所有申报材料以党支部为单位提交,党支部需进行初审和推荐。各党支部的推荐材料请于6月12日11:30前上交,电子版材料打压缩包,命名“xx党支部七一表彰申报材料”,发送至xx邮箱,打印版统一收齐并签署支部意见后交至市政学院1202室。

三.评选要求

市政环境工程学院党委、环境学院党委评选及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加强党员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措施。各党支部务必认真对待,严格审核,充分发扬民主原则,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实事求是地进行推荐,评选出真正优秀的、群众满意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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