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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慈善助困活动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6:41:31

整 理莲山 2018年度慈善助困活动通知
 
各镇(区、园、街道)民政办(慈善分会)、工会、妇联,各村(居)慈善工作站:
    根据区慈善总(基金)会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2018年度“情暖xx” 慈善助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慈善助困对象
    这次“情暖xx”慈善助困的对象为:我区户籍的城乡低保户、农村分散“五保”对象和城镇分散“三无”对象,所有在册孤儿和百岁老人,区总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区妇联认定的单亲贫困母亲。
    各镇(区、园、街道)民政办(慈善分会)根据下达的名额,自行确定城乡低保户、农村分散“五保”、城镇分散“三无”的慰问对象,孤儿、百岁老人根据在册名单确定;困难职工慰问对象由区总工会牵头审核确定并提供救助慰问名册;单亲贫困母亲慰问对象由区妇联牵头审核确定并提供救助慰问名册。2017年度已被区慈善总(基金)会及其基层慈善组织进行过慈善救助的对象和春节前已通过企业向区慈善总(基金)会申请救助的困难职工等对象,原则上不列入此次慈善助困范围。同时符合两种及两种以上救助条件的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困难对象类型进行救助,不重复救助。
    二、慈善助困标准
    此次“情暖xx”慈善助困标准:每户(人)600元。
    三、慈善助困方法和要求
    区慈善总(基金)会根据下达给各镇(区、园、街道)的救助对象名额和孤儿、百岁老人名册、区总工会提供的困难职工名册、区妇联提供的贫困单亲家庭名册,按户(人)进行测算,将资金拨付到各镇(区、园、街道)财政所(局)。预救助城乡低保户、分散“五保”“三无”对象1788人、孤儿57人、百岁老人139人、困难职工186人、单亲贫困母亲126人,全区合计2296人。
    困难职工以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准,由各镇(区、园、街道)工会从财政所(局)按救助对象名册领取救助金,到企业慰问困难职工,由慰问对象签字领取;单亲贫困母亲的救助,由镇(街道)妇联提供救助对象名册,其余救助对象,由镇(街道)民政办(慈善分会)提供到户(人)名单,由财政所(局)打卡发放,发放项目名称为“慈善助困”,如无法打卡发放的,由救助对象签字领取。此项工作在2018年1月31日前完成。
    各镇(区、园、街道)民政办(慈善分会)、工会、妇联和各村(居)慈善工作站要加强宣传,认真甄别救助对象家庭的困难程度,将社会各界的爱心及时传播到被救助对象心中;要整体联动,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救助对象不错、不重;要规范操作,坚持专款专用,按标准发放,不得将慈善助困资金截留或挪用;区慈善总(基金)会将进行抽查,接受社会监督,维护慈善救助的公信力,确保好事办好。
    这次“情暖xx”慈善助困结束后,由各镇(街道)按救助慰问对象类别,分条线将打卡发放名册和现金慰问到人的签字名册等相关凭证(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统一送民政办(慈善分会)汇总后,于2018年2月10日前反馈区慈善总(基金)会归档。
 
 
           xx市xx区慈善总会          xx市xx区民政局
 
xx市xx区总工会            xx市xx区妇女联合会
 
2017年12月28日

2018年度慈善助困活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