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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职工帮扶和“双节”送温暖活动通知
特困职工帮扶和“双节”送温暖活动通知
各基层工会:
按照学校党委行政的工作部署及上级工会的要求,为切实履行工会的维护职能,切实抓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校工会拟安排在2018年新年来临之际,在全校困难教职工中开展特困职工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搞好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是工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开展送温暖活动,关心教职工疾苦,为他们诚心诚意办实事、解难事,通过实实在在的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切实把党的温暖送到广大教职工的心坎上。
二、范围与标准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凡本年度无违纪违法行为且家庭困难的在编在职工会会员为扶贫济困送温暖的重点对象。
1.慰问金标准分别为300元(全校原则上不超过50人)、500元(全校原则上不超过15人)、1000元(全校原则上不超过10人)。
2.教职工因重大疾病、意外灾祸等情形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慰问金为1000元;
3.教职工因工负重伤、大手术住院、或其他家庭严重困难情况,慰问金为500元;
4.教职工患慢性病(药费使用较多)、患病住院、单亲家庭、或其他家庭困难情况,慰问金为300元。
三、活动要求
各基层工会要在基层党委和党总支领导下,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摸排工作,积极建立特困教职工档案,了解教职工的基本生活状况,对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做到心中有数,做到主动、求实、不遗漏。
各基层工会严格按照教职工困难等级顺序,并于2017年12月13日17:00前将“送温暖”登记表、建议标准及相应重大疾病证明材料等一并如实上报校工会综合办公室(行政办公楼南楼B305)。
校工会将组织民主评议,评出需救助的困难职工,确定需救助的等级,公示后,给予适当补助。其他未列入学校救助范围的困难职工由基层工会酌情予以补助。
对于上报的困难教职工各基层工会应认真对照条件,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把关,真正体现组织对确有困难的教职工的关心关怀,并对所报送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原则上各基层工会上报人数不得超过基层工会会员人数的3%。
各基层工会要积极争取单位党政领导的支持,组织和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送温暖活动,对本单位的特困家庭,普遍进行一次大范围的走访慰问,确保他们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新年。
xx工业大学
工会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