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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教体系统2017年“12&#82264”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通知
整理 9
全区教体系统2017年“12•4”主题教育活动通知
各区属学校(单位)、镇(开发区)中心校:
按照市教育局xx教法字〔2017〕号《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法治办字〔2017〕号《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和xx教法字〔2017〕11号《关于学习贯彻实施 <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全区教体系统2017年“12·4”主题教育活动做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安排专人负责,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实施。
2、对主题教育宣传日活动情况及时宣传报道。
3、要做好主题教育活动图文材料和音像资料的存档工作,并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于12月6日前,报送到督导室,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