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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2017年“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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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2017年“国家宪法日” 宪法晨读活动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开展宪法晨读活动是学习宣传宪法的重要形式。根据教育部普法办《关于开展2017年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暨公布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结果的通知》(x普法办函〔2017〕x号),教育部决定在2017 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继续开展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为做好我省教育系统晨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好12月4日当天的宪法晨读活动。请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教育部普法办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有条件的中小学,在12月4日当天,与普法网连接,收听收看教育部主会场晨读情况,并同步跟读。教育局领导要到辖区内中小学参与晨读活动。各市州开展晨读情况,特别是参与人数情况,请于12月4日当天17:00前电话报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汇总(xx)。
二、开展好“国家宪法日”系列学习宣传活动。除组织好宪法晨读活动以外,各地各学校还要按照教育部普法办通知要求,组织学生观看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总决赛系列视频,作为法治教育课程,并组织学生撰写观赛感言,上传至普法网。各地各学校要探索建立常态化的宪法学习教育机制,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自主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学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