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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小个专”组织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知
在全县“小个专”组织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知
各工商所,县局机关相关股(室、队、中心):
为推进全县“小个专”组织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根据县“两新”党工委《关于在全县“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大非社工发〔2017〕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小个专”组织党组织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载体;是强化“小个专”组织党员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四个意识”的有效手段;也是“小个专”组织党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规范“小个专”组织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扩大党内民主,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精神缺钙”、“行动乏力”等问题。
二、活动时间及方式
从2017年5月开始,以党支部为单位,每月固定1天为“主题党日+”活动日,集中开展一次党内活动,具体日期由各支部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灵活安排,也可结合重大节庆活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在“主题党日+”活动日,由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党的组织活动,根据活动主题和内容,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流入党员和职工代表等参加。每次“主题党日+”活动日集中活动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因重大活动安排或特别紧急事项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活动时间的,可灵活调整。
三、活动内容
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既要在集中活动时间内完成规定动作,又要结合”小个专”组织生产经营实际,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党组织活动,在活动中形成比学习提升、比担当奉献、比作风形象,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良好党建氛围。
(一)扎实做好规定动作
1. 研学党章党规。由支部书记或其他班子成员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章党规,通过学习,使党员正确理解党员义务和权利,增强“四个意识”。在学习的基础上,可结合“小个专”组织党建实际,开展讨论交流、体会发言、知识竞赛等多种活动。
2. 学习传达党内精神。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要精神和重大部署等。
3. 交纳党费。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日当天,每名党员要按规定交纳党费,由党支部确定专人收取,并填写党费登记表,党员在《党费证》上做好记录。党费不能从工资或奖金代扣,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人代交。活动日当天公开上个月党费交纳情况。
4. 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对党务公开、发展党员或其他党内重大事项、重点工作进行讨论,并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民主决策。每个季度要上一节党课,由党支部书记或熟悉业务的党员讲党课。
5. 做好党务公开。结合“三会一课”,定期公开党员和职工普遍关心的党务、企务、财务等内容。重点公开党支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财务收支、党费收缴等内容。每季度至少公开1次。
(二)创新开展“+”的活动
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在“+”的活动上下功夫,积极探索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不断深化拓展“+”的内涵和外延。学习上,在完成研究党章党规的基础上,可适当增加时事政治、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实用技能、文化科技等内容;实践上,“主题党日”活动要注重与党性锻炼、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建设、服务中心工作和社会帮扶等活动结合起来,创新开展自选的“主题党日”活动。自选的“主题党日”活动内容要主题鲜明、形式灵活、依法依规,增强党员职工参与的吸引力。要创新活动方式,改变单一的会议形式,可将党日活动安排到街道社区、田间地头、生产车间,让党员在联系服务群众、参与社会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并接受群众监督;要灵活运用网络资源,开展网上党课、网上交流、在线学习等活动,让党员教育不受时间、空间限制。
四、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县“小个专”党总支把“小个专”组织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列为重要工作日程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全程跟踪督导“小个专”组织党组织做好每月的“主题党日+”活动,审核“小个专”组织党组织上报的活动计划和方案,确保“小个专”组织党支部开展活动率达100%。对“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正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要进行整顿整改。
(二)创新方法,确保实效。督促“小个专”组织党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结合生产经营实际灵活设置活动方式,确保党员参与率达100%。流动党员可通过QQ群、微信、微博等平台参与活动;年老体弱党员和离退休党员等不便到场参加活动的党员,要结合走访慰问等工作,及时上门传达活动内容及精神。有双重组织关系的党员,要按照“一方隶属、多方管理”的原则,参加”小个专”组织党组织的党日活动。
(三)积极宣传、强化引导。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开栏、板报、微信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让广大党员充分了解“主题党日+”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交流分享“主题党日+”活动的好经验、好方法,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积极参加活动。同时,开展党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对借机搞吃请等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