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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活动通知
周活动方案在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网上进行网上集中展示。
请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及有关单位于2017年11月21日前将中国专利周活动实施方案以电子件形式(电子件及加盖公章扫描件)报送我局专利管理司汇总(请将电子邮件主题名称及报送材料电子件文件名统一设置为“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地区/单位活动方案”)。
(二)总结报送。中国专利周活动结束后,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对本地区中国专利周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15日前将本地区《××省(区、市)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活动总体情况总结报告》(总结报告要言简意赅、内容充实,有明确的数据支撑,不低于3000字)的电子件形式(电子件及加盖公章扫描件)报送专利管理司。
请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各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中国专利周工作,将中国专利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重要工作载体,积极策划相关活动,充分体现地区特色,营造中国专利周氛围,引导社会公众重视知识产权,激发创新动能和创业活力。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7年11月13日
请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及有关单位于2017年11月21日前将中国专利周活动实施方案以电子件形式(电子件及加盖公章扫描件)报送我局专利管理司汇总(请将电子邮件主题名称及报送材料电子件文件名统一设置为“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地区/单位活动方案”)。
(二)总结报送。中国专利周活动结束后,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对本地区中国专利周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15日前将本地区《××省(区、市)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活动总体情况总结报告》(总结报告要言简意赅、内容充实,有明确的数据支撑,不低于3000字)的电子件形式(电子件及加盖公章扫描件)报送专利管理司。
请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各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中国专利周工作,将中国专利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重要工作载体,积极策划相关活动,充分体现地区特色,营造中国专利周氛围,引导社会公众重视知识产权,激发创新动能和创业活力。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