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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大学青年志愿者行动表彰活动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6: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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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大学青年志愿者行动表彰活动通知

法学院各位同学: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校青年志愿者高度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在各级团组织和各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带领下,涌现出了大批投身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无私服务、奉献社会的优秀青年志愿者,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为进一步发挥青年志愿者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弘扬青年志愿者精神,引导和激励更多的同学参与志愿服务,同时推动我校志愿服务活动的发展,校团委决定开展2017年度xx大学青年志愿者行动评选表彰活动,现学院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青年志愿者行动优秀组织10个;

  2.青年志愿者行动优秀项目10个;

  3.青年志愿者行动先进个人100个。

青年志愿者行动先进个人法学院评选名额不超过4人。

二、评选条件

(一)青年志愿者行动优秀组织评选条件:

1.组织需成立一年及以上,且无任何不良记录,公信力强。有明确的服务领域,常态化开展活动,在各级各类志愿活动中贡献突出、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服务对象评价高,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2.组织管理规范,有健全、规范、严谨的组织管理机制(部门的组织完善并制定了完整的部门内部管理体系,包括人事管理、例会制度等工作制度详细完善);

3. 组织在本年度内围绕扶贫济困、帮残助老、扶幼助弱、抢险救灾、环境保护、社区服务和大型社会活动等主题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弘扬志愿服务理念,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和人才效益;

4.积极配合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安排,认真完成工作,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团队凝聚力;

5.各学院申报青年志愿者行动优秀组织原则上不超过一个。

(二)优秀青年志愿者行动项目评选条件:

1.青年志愿者行动优秀项目奖参评对象为具有良好示范带头作用、创新性以及良好社会效益的代表性志愿服务项目,有较大影响,获得服务对象的认可,在传播文明、服务社会、促进和谐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

2.参评项目应具有明确的项目定位,显著的服务成效,完善的运作模式,以及良好的后期反馈、总结和发展规划,且档案资料保存完整;

3参评项目开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参与人数有一定的广泛性,参与项目的志愿者原则上不少于20人;

4.各学院申报优秀青年志愿者行动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一个。

(三)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在评选年度无违纪情况,各科成绩合格;在青年志愿者总队或院系分队服务一年以上,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成绩突出;同时严格遵守学校和各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3.以年度为单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次数原则上不少于3次,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48个小时;在各级各类志愿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有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评选程序:

校团委将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相关具体工作,其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评审委员会对候选集体和个人进行终审评选,最终产生获奖集体和个人。具体评选程序为:

1、推荐与申报:各分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依据参评条件确定推荐对象,形成材料汇总后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03办公室。

2、审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参评对象进行初审工作,产生候选组织、项目和个人。

3、评议: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工作会议,对正式候选对象进行评选,确定拟获奖者。

4、公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拟获奖名单在西财青年网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5、报批: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批。

6、表彰:校团委下发文件,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并将推荐工作与加强志愿者考核和培养结合起来、与大力宣传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结合起来,促进我校青年志愿者行动持续良好发展。

2.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所有填报的文字资料统一为A4双面黑白打印):

(1)青年志愿者行动优秀组织参评资料:

①青年志愿者行动优秀组织推荐登记表(见附件1);

②组织内部规章制度

③组织相关志愿服务活动照片5—10张,组织Logo照片1张;每张照片大小大于等于2M,且活动照片需附上时间、地点、照片内容等;

④组织相关获奖凭证;

⑤各级媒体相关报道。

(2)优秀青年志愿者行动项目参评资料:

①优秀青年志愿者行动项目推荐登记表(见附件2);

②项目相关活动照片5—10张,每张照片大小大于等于2M,且活动照片需附上时间、地点、照片内容等;

③各级媒体相关报道;

④项目相关获奖凭证。

(3)优秀青年志愿者参评资料:

①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登记表(见附件3);

②个人参与相关志愿服务活动照片5张,每张照片大小大于等于2M,且照片需附上时间、地点、照片内容等;

③各级媒体相关报道;

④个人参与志愿服务相关证明及获奖凭证;

⑤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

五、申报截止日期

请满足条件的志愿组织、志愿项目负责人以及先进个人申请人于11月8日下午3:30至5:30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通博楼C316。电子版材料于11月8日23:00前交至法学院青协公邮:。材料均需同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所有材料的漏报、迟报情况学院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报;逾期不报,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本次评选由法学院分党委具体指导,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协助,实行个人、组织自主申报,学院分党委审核推荐的程序。请同学们仔细阅读本通知和相关规定,通知和规定以外的未尽事宜请于上班时段内联系咨询伍老师,电话:。

法学院分团委

                                                                   2017年11月4日


2017年度大学青年志愿者行动表彰活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