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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9消防宣传日”消防演练活动通知
2017年“119消防宣传日”消防演练活动通知
为提高我校职能部门和全校师生的抗御火灾能力,培养学生灾害出现时的灭火救援和疏散逃生能力,结合公安部消防局关于“119消防宣传日”的相关要求,我校将分别在xx校区和xx校区开展消防演练,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演练内容:
1.消防安全常识培训。
2.疏散逃生演练。
3.灭火器模拟灭火演练。
二、演练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
(一)xx校区:
演练时间:11月7日(周二)12:20—13:20
演练地点:xx校区东配楼101室及东配楼前广场
参加人员:xx校区数学院、物理学院、化学院、药学院、生命科学院、环境学院、信息学院、轻型产业学院、人文科技学院各出20名学生,其中包括2名参加灭火器模拟灭火演练的学生。
集合地点:东配楼101室
(二)xx校区:
演练时间:11月8日(周三)12:20—13:20
演练地点:xx校区方圆楼和图书馆西侧
参加人员:xx校区各学院各出20名学生,其中包括2名参加灭火器模拟灭火演练的学生。
集合地点:xx校区方圆楼101室
三、协助单位:沈阳市公安局文保分局、皇姑区消防大队、沈北新区消防大队、各学院、校学生工作处、校医院、校后勤发展集团、中国安全健康教育网xx站。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根据通知内容及演练方案的要求确定参加演练学生,并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演练当天的人员组织。
(二)请各学院将演练负责人的姓名和电话于2017年11月3日10:00前电话报至保卫处消防管理科。
xx校区: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
xx校区: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 。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将此次演练活动事宜通知所有学生,避免在演练当天因学生不知情而引起恐慌,并对参加演练学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提示相关注意事项,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2.参加演练的学生不应带包及贵重物品,建议着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女生不穿高跟鞋,并自备湿毛巾一条(防烟使用)。
3.所有参加演练的学生,应听从各区域负责老师的指挥,参加演练的学生不准乱跑、乱喊,不准打闹、拥挤,以免造成恐慌和混乱局面。
4.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领导给予重视并积极配合,共同完成此次演练任务。
5.演练活动及细节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保卫处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