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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开展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慰问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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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开展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慰问活动通知
各镇(街道)计生办:
为更加扎实地将中央、省市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好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开展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走访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时间
2017年9月20日至9月30日。
二、慰问对象
计划生育困难家庭。
三、慰问形式
1、县级慰问。由区卫计委对全区部分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开展慰问。各镇、街道具体慰问户数分配如下:xx街道办8户、xx街道办5户、xx街道办5户、xx镇8户、xx沟镇8户、xx镇8户、xx镇3户、xx镇3户、xx镇3户。
2、镇、街道慰问。由各镇、街道在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可自行组织对部分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开展慰问活动。
四、工作要求
1、慰问活动本着雪中送炭的精神,各镇、街道要对生活确实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开展慰问,为其送去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
2、各镇、街道自行组织的慰问规模不低于区级慰问规模,慰问标准自定。
3、活动期间,各镇、街道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慰问活动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
4、各镇、街道《xx区2017年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国庆中秋慰问申报表》(附表一)于9月18日前报区卫计委家庭发展科。活动结束后,各镇、街道要将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各镇、街道2017年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国庆中秋慰问登记表》(附表二)书面报区卫计委家庭发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