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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通知
2017年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x发〔2012〕x号),推进工程质量提升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动质量强桂战略的实施,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x质检质联〔2017〕x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四年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建管〔2017〕x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桂建管〔2017〕65号)及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月”活动部署要求,我委定于2017年9月份开展xx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有关部署,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进一步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和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推动实现我市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4年提升目标。
二、工作要求
以“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主线,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突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重点,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提升用户满意度,减少用户投诉量。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
四、主要内容
(一)大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柳东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内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行业企业要积极组织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通过网络、移动平台、报纸等媒介宣传“质量月”活动情况,宣传的内容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的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自治区住建厅及我委组织开展的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4年提升行动、实施“样板引路”制度、实施“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制度”、实施“质量责任终身制”等,特别要加强对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的情况及效果的宣传。柳东局、各县区住建局、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要组织本辖区、本企业在施工现场张贴2017年“质量月”主题及相关活动口号等,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开展经验交流和教育培训。一是加强企业间的技术交流,促进我市住宅工程施工质量水平的提高,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企业人员进一步学习我委《xx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若干技术规定》相关内容,促进我市住宅工程施工质量水平的提高;并且各企业要相互学习和借鉴先进的项目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可适时精选本企业样板工地开展观摩活动。我委亦将精选样板工地举办观摩活动。二是提升我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提高监督人员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自治区住建厅将于9月中下旬组织开展全区监督员的年度继续教育,市内各监督机构要积极参加培训活动。三是自治区住建厅将于9月下旬举办全区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手机线上调查以及用户投诉手机APP使用专题宣传贯彻培训班,各单位要积极参加培训活动。四是各企业各单位要积极下载和组织学习自治区住建厅制作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治理教育系列片》视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指南》书籍等工程质量治理指导性资料,全面提高本辖区、本企业的工程质量控制水平。
(三)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集中整治活动。自治区住建厅从2017年9月起将连续四年在全区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分宣传贯彻、教育、惩治三个阶段进行。柳东局、各县区住建局要按要求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确定本辖区集中整治重点,制定集中整治方案。我委亦将于9月份对辖区内的在建住宅工程开展一次拉网式抽查,抽查的内容包括治理方案的编制、治理工作领导机构的组成、“样板引路”实施情况、治理措施落实情况、治理成效等。
各单位自查的同时做好工程质量治理活动的宣传贯彻工作,通过质量治理视频以及质量治理、工程创优等技术指导书籍进行宣传贯彻和培训。建设工程各监督机构自10月份起,对发现建筑工程不按要求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的,对参建有关各方进行批评教育并发出整改通知;自11月起,对经督促整改后仍然存在集中整治质量常见问题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或立案查处。
(四)组织开展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检查。我委将于9月份组织开展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作质量检查,重点对落实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情况、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设计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请柳东局、各县区住建局、各企业做好自查工作。
(五)组织开展混凝土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工作。我委将于9月份统一开展一次房屋建筑工程混凝土实体强度监督抽测,请柳东局、各县区住建局、各企业要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六)组织开展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抽测工作。市质监处、柳东局、各县区住建局要按照广西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全区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排查工作中,对工程是否使用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产品的情况或使用的电线电缆产品是否有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七)公开曝光典型问题工程。对于排查出来的典型案例,市质监处要按照自治区质监总站要求,组织上报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我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质量月”活动工作方案。并按方案认真组织落实。
(二)各单位要积极结合实际,切实加大“质量月”活动宣传力度,使“质量月”活动深入人心。
(三)市内各施工企业要填写自查表格(见附件)后,在9月26日前交市质监处督查科;在“质量月”结束后,在10月8日前将“质量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等情况报送市质监处督查科。市内各勘察、设计单位、审图公司要在10月8日前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送我委勘察设计科。市质监处、柳东局、各县区住建局要结合排查和活动开展情况,于10月10日前将“质量月”活动总结材料、活动图片等资料报送我委建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