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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学年秋季开学初有关学生工作通知
2017—2018学年秋季开学初有关学生工作通知
各学院:
为保证新学期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做好新学期学生教育管理相关工作,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开学初学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7年专升本学生报到工作。9月3日,2016年专升本学生报到。有专升本学生的学院,统一在弘毅广场前安排迎新人员做好专升本学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好专升本学生新学期开学各项工作。
二、各学院要加强管理,组织好学生报到注册工作。要安排相关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在开学第一天进教室查看学生上课出勤情况和课堂秩序。要对学生返校情况进行实时跟踪了解,认真、准确统计,掌握学生报到情况及未报到学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请分别于9月3日(周日)和9月4日(周一)下午16时前将学生返校报到情况按要求报送学生处综合科王菲老师(按照附件1样表格式填写,电子版发送xx)。对未按时返校报到的学生一定要落实情况,要及时与学生或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查清具体原因,确定到校时间,督促其按期返校。对于请假学生,到校后要补办请假手续。对在外实习毕业生信息要逐一掌握,并进行信息跟踪。
三、9月8日(周五)下午15:00前将第一周结束时的学生返校报到情况报送学生处王菲老师(按照附件2样表格式填写,电子版发送xx)。对于一周未报到且未经请假的,要联系家长,告知学校相关违纪处理规定,并注意保留相关录音或证明材料。
四、开学一周内,各学院要召开全体辅导员和班主任工作会议,认真部署新学期学生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辅导员和班主任岗位职责及分工,要求全体辅导员、班主任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完成岗位工作,履行岗位职责,确保新学期学生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五、开学一周内,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要召开全体学生会议,进一步强调学校有关学生管理规定和相关要求,在新学期开学初树立良好的班风、学风,并且突出强调以下几项要求:
1.要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的作用,深入了解学生开学思想动态,尤其是特殊学生的个体思想动态,若有异常,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2.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的基本遵循,继续深入持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公民意识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3.认真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教育活动,进一步强调上课出勤及请销假制度,严禁学生上课迟到、早退及旷课行为的发生,明确请假、销假制度及审批权限;
4.督促上学期课程未通过学生认真复习备考,要求学生随时关注教务处有关补考的通知,认真准备,及时补考;对于学习成绩有较大问题的学生,要及早提醒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
5.督促个别欠费学生、缓交学费学生及时缴纳所欠学费,明确学校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学生缴费注册制度;
6.开展节粮、节水、节电“三节”节约型校园教育活动,强调学生住宿管理制度,严禁校外私自租房和夜不归宿现象;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及违章电器;
7.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醒学生注意保护人身及财产安全,提醒学生注意防火、防盗、防骗及防病;
8.加强法制教育,认真排查学生假期期间的有关情况,特别是有没有参加传销活动、非法组织及不符合大学生行为准则要求的违法违纪活动,有无失联学生,有没有因家庭或个人原因导致的特殊困难情况,一旦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学生工作处或相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