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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秋季开学前后校园安全工作通知
2017年秋季开学前后校园安全工作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校:
开学在即,为确保2017年秋季开学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提供一个安全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结合教育局安全管理中心暑期前工作部署,现将做好秋季开学前、后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 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
1.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各校、幼儿园要把安全教育作为开学第一课的重要内容,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等专题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加强自我防范,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让学生懂得如何自救互救,如何安全避险,为新学期学习成长提供安全保障。
2.中小学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将辟为“安全教育周”。各校认真落实安全教育长效机制,在“安全教育周”中,中小学校要开展“六个一”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管理。
3. “六个一”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内容为:学校要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开展一次识险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学习训练;学生要自主学习一门网络安全课程,查找一次学校或家庭安全隐患并提出消除隐患的意见或建议,完成一份安全教育作业。
4.各中小学要以“安全教育周”活动为契机,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强化与夯实校园安全日常管理:修订、完善、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按要求落实每位教职工的安全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尤其是重点场所设施设备的全面排查,并定人、定时排除安全隐患;研究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难点、瓶颈性问题,针对性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处置安全事件。
5.做好小学新生“小红帽”交通安全教育的落实,开展针对小学生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实践活动,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激发学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兴趣,树立交通安全及自我保护意识。借助“小红帽”项目开展,引起家长乃至全社会对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更多的关注。
二、认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
1.乘着“创全”的东风,巩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成果。完善“三防”设施建设,加强门卫管理,把好校门第一道关,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入校登记、离校销号的出入管理制度;严格学生安全管理,定期对学生教室、宿舍进行安全检查,禁止学生在校发生任何危险行为;严格执行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做到校园安全时时刻刻有人看、件件小事有人管;进一步排查校园周边的环境优化,如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落实管控措施。继续做好《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落实。
2.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做好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的摸底排查,教育学生不乘坐无营运资质的“三无”车辆,不乘载货车、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严格执行“未满12周岁不准骑自行车上下学,未满16周岁不准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的规定,做好家长的教育、劝导和解释工作,共同做好学生上下学的接送工作,做好学校门口交通疏导。加强对教职工私家车和师生自行车管理,做到定点停放,校内限速行驶,适当设置减速带、警示灯和减速慢行等道路交通警示标志。
3.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在开学前对校车进行全面排查,对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加强值班人员的管理,组织乘车学生有序上下车,避免拥挤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4.严把食品安全关。开学前,安排专人对学校食堂卫生进行检查,硬件设施修缮补充到位,使用前要彻底进行一次保洁消毒,清除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和调料,在确保安全卫生的条件下才能开伙。“放心食堂” 的“明厨亮灶” 建设、阳光午餐追溯平台的注册,信息输入工作必须于开学前完成。
5.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消防“四个能力”建设的要求,强化制度建设,配齐消防设施,确保教室、图书阅览室、宿舍、实验室、餐厅、功能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灯、灭火器正常使用。开学前完成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安装并确保使用正常,加强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用电、防护设施等安全的监管,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6.严格危险化学品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实验室的管理和操作程序,加强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储存、废弃物处置标准化建设,健全台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人员的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开学后严格执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本市开展实验室废物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精神,委托天汉环境资源有限公司规范处置实验室危化品废弃物。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加强中小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校园相关文件汇编读本,贯彻落实市、区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开学前后校园安全工作自查自纠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
2.注重实效。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排查校园安全隐患情况,建立清单,逐项及时解决。重点对各类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运动场所及体育教学设施设备、幼儿园游乐设施设备、消防通道设施及器材设备、水电气线路及电器开关插座、实验实训室及危化品管理等进行一次全方位排查,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3.信息上报。各单位请于9月1日前,将附件1、附件5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报送至教育局安全管理中心203办公室,以及暑期《开展安全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总结》OA报送至区教育局安全管理中心邮箱。
备注 :
请各位上报材料时到教育局安全管理中心领取《加强中小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校园相关文件汇编读本;各小学请于9月5日前,按照一年级新生数领取小红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