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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国“残疾预防日”活动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6: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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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国“残疾预防日”活动通知

县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残工委:

残疾风险伴随每个人,残疾预防与个人健康、家庭幸福、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息息相关。我县共有7万余名残疾人,采取适当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多数残疾的发生。

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我国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残疾人康复等工作不断加强,传染性疾病、营养不良、药物中毒等造成的残疾人大幅减少,残疾预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同时,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残疾发生率依然较高,遗传性、先天性残疾尚未有效控制,慢性病、精神障碍、意外伤害等导致残疾的风险又在显著增加,进一步采取措施增强全民残疾预防意识,加大残疾预防工作力度十分紧迫、必要。2017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将每年8月25日设立为“残疾预防日”。2017年8月25日是第一次全国“残疾预防日”,认真组织开展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增进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推动残疾预防事业加快发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现就开展“残疾预防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人民共建共享的工作原则,努力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和预防能力,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提出的“要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重视残疾人健康,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持。

二、活动主题

2017年8月25日是第一次全国“残疾预防日”,活动主题是:推进残疾预防,建设健康中国。

三、宣传重点

(一)着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于残疾预防工作的决策部署,重点做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宣传解读。

(二)着力宣传残疾预防关系千家万户,关系每个人的健康和每个家庭的幸福,是政府、社会和每位公民的共同责任。

(三)着力宣传残疾预防核心知识,使广大公众能够识别主要致残风险,了解预防残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四、活动内容

(一)举办第一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拟定于8月下旬,在县府广场举办由县级班子有关领导、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县创建工作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县直各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分管负责人、残联理事长、专职干事参加的第一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二)开展残疾预防知识宣传和健康义诊活动。“残疾预防日”期间,县卫计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妇联和县残联等部门要围绕宣传重点自制宣传内容在县府广场设立残疾预防知识宣传站开展残疾预防知识和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县重点干预项目的宣传;健康义诊活动。临沂市中心医院、县人民医院、妇计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要设立健康义诊活动点,开展健康义诊活动。

(三)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环保、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利用主干道上的电子屏幕播放残疾预防宣传标语和口号;县残联、县广播电视台合作,要制作一期公益广告在电视上进行播放;移动、联通公司要在“残疾预防日”当天,向全县手机用户发送公益短信(推进残疾预防,建设健康中国。2017年8月25日是第一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县残联提醒您:重视残疾预防,关爱生命健康)。在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和报纸上发布(刊发)残疾预防相关知识,并适时将我县开展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活动情况在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上进行发布(刊发)。

(四)制作宣传彩页、折页开展宣传活动。县残联要会同卫计、妇联、公安、安监等部门印制残疾预防宣传海报、折页、过街条幅,在县城主要街道、公园、医疗卫生机构等地方开展宣传活动。同时结合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县创建工作和残疾人精准康复工作,将残疾预防核心知识做成宣传折页有针对性地发放给适应人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残疾预防对健康中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预防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残疾预防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残工委也要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残疾预防日”活动方案,于“残疾预防日”期间,通过设立宣传站、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条幅、家庭签约医生上门宣传等形式扎实开展好宣传活动。

(二)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县残工委各成员单位,特别是有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县”任务的单位,要努力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残疾预防日”活动的吸引力、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积极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预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我国残疾预防工作的新变化、新进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残工委要及时收集整理本单位、本辖区内“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认真做好总结,将活动总结及相关图片、视频等资料于2017年9月5日前报县政府残工委秘书处(电话)。

xx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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