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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假期读好书”活动通知
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假期读好书”活动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省教育厅决定举办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假期读好书”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学生文学素养
3.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弘扬井冈山精神
二、活动目的
围绕活动主题,通过多种形式,引导中小学生在假期多读书、读好书,引导在园幼儿和家长在假期开展亲子阅读,使学生及幼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井冈山精神;进一步促进中小学校幼儿园营造浓厚的书香校园氛围,使广大师生养成阅读经典的良好习惯,在阅读中涵养心灵、健康成长。
三、活动组织
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假期读好书”活动由省教育厅主办,xx高校出版社、二十一世纪出版社、xx新华发行集团具体承办。
四、活动内容
各市、县(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幼儿园根据推荐的优秀图书(见附件),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开展阅读(幼儿亲子阅读),并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交流活动,形成本校(园)读书活动组织案例。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家长写一篇读后感。小学1—2年级学生写一小段话,小学3—4年级学生写一段感言(200字以内),小学5—6年级、初中7—9年级和普通高中学生写一篇读后感,幼儿家长撰写亲子阅读感言。
五、活动时间安排
1.5月至6月:组织开展“作家进校园”活动,邀请知名青少年儿童文学作家开办各种形式的阅读讲座,与中小学生(幼儿及家长)面对面交流。
2.7月至9月:各地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读书活动,学生及幼儿家长撰写读后感或感言,参加征文活动。
3.9月至10月:各地各校(园)组织学生开展读书交流活动。
4.11月30日前:各地以校(园)为单位择优推荐征文和读书组织案例参加全省评选。
5.12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读书组织案例和征文进行评比,在xx教育网、xx教育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小星星》等杂志上公布评比结果。
六、征文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设优秀读书组织案例一等奖15所(幼儿园5所,小学6所,中学4所);二等奖20所(幼儿园6所,小学9所,中学5所);三等奖25名(幼儿园7所,小学12所,中学6所)。
2.本次活动征文设一等奖120篇(幼儿园、小学1-2年级组、3-4年级组、5-6年级组,初中组,高中组各20篇);二等奖240篇(幼儿园、小学1-2年级组、3-4年级组、5-6年级组,初中组,高中组各40篇);三等奖360篇(幼儿园、小学1-2年级组、3-4年级组、5-6年级组,初中组,高中组各60篇)。向获奖学生及幼儿家长颁发证书和奖品,向获奖学生的指导老师颁发优秀指导奖证书。
3.本次活动优秀读书组织案例将在xx教育电视台展播,并向全省推广。征文一等奖获奖作品将在《小星星》等杂志上选登。
4.本次活动各奖项评比不收取任何评审费。
七、读书案例报送要求
1.案例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县级教育部门择优报送至设区市教育局,各设区市择优参加全省评选。
2.评审时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包括学校开展读书活动的方案、活动照片、活动视频、活动总结等),刻录成DVD光盘后报送。报送时请注明学校、通讯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读书案例报送地址:xx省南昌市洪都北大道96号xx高校出版社项目运营中心(邮编: )
八、征文要求
1.征文必须是学生或幼儿家长阅读所推荐图书的读后感,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内容真实,感情真挚,字数不限。
2.征文必须是学生本人或幼儿家长的真实作品,凡在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的作品不再参评。
3.征文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收集,择优参加全省评选。
4.征文用A4纸打印或稿纸誊写,稿件请注明作者姓名、学校、年级、班级、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如有指导老师(限1名),请注明指导老师的姓名。征文报送地址:xx省 号《小星星》编辑部(邮编: ;电子邮箱 。
九、活动要求
各市、县(区)教育局要认真做好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假期读好书”活动组织工作,大力宣传,在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中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广大中小学学生及幼儿家长可自愿到当地新华书店购买或到图书馆借阅推荐图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购买。
xx省教育厅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