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廖俊波同志活动通知
- ·下一篇文章:县委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甘肃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通知
2016学年结束工作和暑假安排工作通知
整 理公文 2016学年结束工作和暑假安排工作通知
各学校(园、单位):
为做好2016学年结束工作,安排好师生暑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期末教学质量检测时间、放假和开学日期
2016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质量检测时间安排如下:6月26日~27日举行高一年级期末教学质量检测;6月26日~28日举行高二年级期末教学质量检测;6月27日~28日举行初中非毕业班、小学各年级期末教学质量检测。本学期于7月3日结束,中小学生7月4日开始放暑假;教师于7月8日开始放暑假。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返校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学生8月31日报名注册,9月1日正式上课。
二、要认真组织期末复习和考试
(一)要精心组织好期末复习和期末考试。期末考试要严格按
照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小学、初中除检测学科外,一律不得自行组织以片、镇(街道)为单位或几个镇(街道)联合的统考,严禁在小学低年级举办任何形式的校外和校内统一考试。高中非毕业班期末考试根据教研室的安排组织进行。
各学校应根据新课改的要求对学科考试的内容、方法作认真的研究,积极稳妥地进行有益的改革尝试,力求能科学、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小学要求全部采用等级制评价。
(二)期末复习阶段要按照“减负提质”的要求,努力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反对题海战术、加班加点和组织学生双休日补课。要充分保证学生的休息时间。
(三)要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树立学校、教师以诚信立校、以诚信立教、以诚信育人的良好形象,引导学生在考试中体验诚信、实践诚信。
三、学期结束前和暑假中需做好的几项工作
(一)根据“教育系统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各中心辅导学校党组织要在学期结束前,主动联系所在镇(街道)组织部门,做好所辖学校(园)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和党员发展、关系接转、党费收缴的衔接工作。各学校(园、单位)假期内要及时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好“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党组织活动。
(二)要加强师生的思想政治法纪教育。在学期结束前,各单位、各学校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读本》,认真学习《育人心语》,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以进一步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政治意识、职业意识、发展意识、法纪意识、群众意识。要利用休业式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形势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文明礼貌教育,教育学生在暑假期间讲文明礼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三)要加强安全工作。暑假前,要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和遇险逃生等自救自护教育,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切实增强全体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技能。要结合家访,向学生家长进行学生暑期安全提醒,尤其是防溺水教育,与学生家长一起共同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要布置学生认真完成安全教育相关暑假作业。要加强假期安全巡查,地处山坡、可能遭受山洪与地质灾害侵袭的学校要重点检查校园周边的地质环境,一旦发现险情和安全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及时整改。同时,要及时组织师生演练,确保预案能正常启动。暑假是台风高发期,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防汛抗台工作。要高度重视饮食卫生,确保安全。
要安排好暑假值班人员,7月5日前请以城区教育管理中心、直属单位(学校)、高中,各中心(辅导)学校为单位,上交值班表,电子稿发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要确保值班人员与学校保安(门卫)人员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学校安全保卫等工作,发现有关师生和学校安全紧急情况的,在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的同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到教育局。
(四)要组织好学生的暑假活动,积极鼓励学生参加各种读书活动,增长知识、提升修养;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实践服务活动,倡导文明、宣传美德;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寻访非遗”活动,了解家乡、传承文化。同时,要积极与当地政府和社区联系,将学生暑期的有关要求以《告家长书》的形式告知学生家长。
(五)各校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暑假前认真做好学校伙食费的结算工作,向学生和家长公布伙食费使用情况。如有结余,应在放暑假前全额发还给学生。
(六)提倡向本校学生与外校学生定时开放图书阅览室、实验室等。要建立制度,加强管理,落实专人,注意消毒换气,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切实发挥学校设备、设施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率。
(七)要按时进行学期教育教学工作的检查总结,并要尽早筹划新学年的主要工作。要对照检查签订的行风建设责任状、安全工作责任书、规范办学责任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必要时对责任单位、责任人作出相应的处理。要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并按要求记载入档。
(八)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利用假期组织中小学生开班上课和变相的开班上课,一旦发现将严肃查处。要切实贯彻好《xx区教育局关于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关于重申严禁在职公办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等问题的意见》,严禁在职公办教师利用暑假搞有偿家教和到校外办学机构兼职兼课,对经查实有违纪行为的教师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做好控制流生工作。各校对可能产生的流生要作一次认真的梳理排查,采取积极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以确保小学无流生,初中学生的辍学率严格控制在0.5%以内,力争做到辍学率为零。民办学校要把提高报到率、巩固率工作提到议事日程,努力提高办学效益。
(十)要利用假期组织教师普遍进行一次家访,坚持普访和重点访相结合,在普访的基础上,做到“八个重点访”:出现特殊情况家庭重点访、单亲家庭和留守儿童家庭重点访、病残家庭重点访、经济困难家庭重点访、军烈属家庭重点访、心理行为有偏差学生家庭重点访、学习困难学生家庭重点访。建立学校与学生家庭的密切联系,形成家校联系长效机制,争取家庭、社会对学校教育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完善家庭、社会、学校“三位一体”学生教育网络体系。
(十一)招生工作事关维护教育系统形象、维护社会稳定。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教育局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今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城区初中、小学和高中招生工作由教育局负责,其他镇街初中、小学的招生工作由中心(辅导)学校负责。
(十二
各学校(园、单位):
为做好2016学年结束工作,安排好师生暑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期末教学质量检测时间、放假和开学日期
2016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质量检测时间安排如下:6月26日~27日举行高一年级期末教学质量检测;6月26日~28日举行高二年级期末教学质量检测;6月27日~28日举行初中非毕业班、小学各年级期末教学质量检测。本学期于7月3日结束,中小学生7月4日开始放暑假;教师于7月8日开始放暑假。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返校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学生8月31日报名注册,9月1日正式上课。
二、要认真组织期末复习和考试
(一)要精心组织好期末复习和期末考试。期末考试要严格按
照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小学、初中除检测学科外,一律不得自行组织以片、镇(街道)为单位或几个镇(街道)联合的统考,严禁在小学低年级举办任何形式的校外和校内统一考试。高中非毕业班期末考试根据教研室的安排组织进行。
各学校应根据新课改的要求对学科考试的内容、方法作认真的研究,积极稳妥地进行有益的改革尝试,力求能科学、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小学要求全部采用等级制评价。
(二)期末复习阶段要按照“减负提质”的要求,努力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反对题海战术、加班加点和组织学生双休日补课。要充分保证学生的休息时间。
(三)要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树立学校、教师以诚信立校、以诚信立教、以诚信育人的良好形象,引导学生在考试中体验诚信、实践诚信。
三、学期结束前和暑假中需做好的几项工作
(一)根据“教育系统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各中心辅导学校党组织要在学期结束前,主动联系所在镇(街道)组织部门,做好所辖学校(园)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和党员发展、关系接转、党费收缴的衔接工作。各学校(园、单位)假期内要及时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好“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党组织活动。
(二)要加强师生的思想政治法纪教育。在学期结束前,各单位、各学校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读本》,认真学习《育人心语》,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以进一步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政治意识、职业意识、发展意识、法纪意识、群众意识。要利用休业式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形势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文明礼貌教育,教育学生在暑假期间讲文明礼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三)要加强安全工作。暑假前,要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和遇险逃生等自救自护教育,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切实增强全体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技能。要结合家访,向学生家长进行学生暑期安全提醒,尤其是防溺水教育,与学生家长一起共同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要布置学生认真完成安全教育相关暑假作业。要加强假期安全巡查,地处山坡、可能遭受山洪与地质灾害侵袭的学校要重点检查校园周边的地质环境,一旦发现险情和安全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及时整改。同时,要及时组织师生演练,确保预案能正常启动。暑假是台风高发期,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防汛抗台工作。要高度重视饮食卫生,确保安全。
要安排好暑假值班人员,7月5日前请以城区教育管理中心、直属单位(学校)、高中,各中心(辅导)学校为单位,上交值班表,电子稿发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要确保值班人员与学校保安(门卫)人员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学校安全保卫等工作,发现有关师生和学校安全紧急情况的,在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的同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到教育局。
(四)要组织好学生的暑假活动,积极鼓励学生参加各种读书活动,增长知识、提升修养;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实践服务活动,倡导文明、宣传美德;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寻访非遗”活动,了解家乡、传承文化。同时,要积极与当地政府和社区联系,将学生暑期的有关要求以《告家长书》的形式告知学生家长。
(五)各校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暑假前认真做好学校伙食费的结算工作,向学生和家长公布伙食费使用情况。如有结余,应在放暑假前全额发还给学生。
(六)提倡向本校学生与外校学生定时开放图书阅览室、实验室等。要建立制度,加强管理,落实专人,注意消毒换气,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切实发挥学校设备、设施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率。
(七)要按时进行学期教育教学工作的检查总结,并要尽早筹划新学年的主要工作。要对照检查签订的行风建设责任状、安全工作责任书、规范办学责任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必要时对责任单位、责任人作出相应的处理。要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并按要求记载入档。
(八)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利用假期组织中小学生开班上课和变相的开班上课,一旦发现将严肃查处。要切实贯彻好《xx区教育局关于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关于重申严禁在职公办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等问题的意见》,严禁在职公办教师利用暑假搞有偿家教和到校外办学机构兼职兼课,对经查实有违纪行为的教师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做好控制流生工作。各校对可能产生的流生要作一次认真的梳理排查,采取积极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以确保小学无流生,初中学生的辍学率严格控制在0.5%以内,力争做到辍学率为零。民办学校要把提高报到率、巩固率工作提到议事日程,努力提高办学效益。
(十)要利用假期组织教师普遍进行一次家访,坚持普访和重点访相结合,在普访的基础上,做到“八个重点访”:出现特殊情况家庭重点访、单亲家庭和留守儿童家庭重点访、病残家庭重点访、经济困难家庭重点访、军烈属家庭重点访、心理行为有偏差学生家庭重点访、学习困难学生家庭重点访。建立学校与学生家庭的密切联系,形成家校联系长效机制,争取家庭、社会对学校教育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完善家庭、社会、学校“三位一体”学生教育网络体系。
(十一)招生工作事关维护教育系统形象、维护社会稳定。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教育局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今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城区初中、小学和高中招生工作由教育局负责,其他镇街初中、小学的招生工作由中心(辅导)学校负责。
(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