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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
7.积极参与网络宣教和开展微信“随手拍”活动。一是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动员组织企业职工、社会公众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文化精品展示、“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等系列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并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手机报、数字电视电影等新媒体作用,扩大宣传声势。二是积极组织人员参与“xx安全生产”微信公众号上开展“安全你我他·文明靠大家”为主题的安全隐患、交通陋习和“xx安全月味儿”有奖随手拍系列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8. 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行。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县安委会将选择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和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重点部位,广泛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应急演练活动,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害和自救互救能力。二是开展监管监察执法专题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媒体记者跟随安全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跟拍活动,做好监管监察执法工作一线的纪实报道,采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贯彻实施情况,曝光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二)区域性活动
各乡镇要按照县组委会统一部署,结合地方实际,组织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隐患排查周、安全培训周、标准化推进周、应急演练周、安全文化周等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安全培训与职业健康知识普及、安全基础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喜闻乐见的文艺演出等活动。
(三)行业性活动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平安渔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公众开放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其他部门也要结合各自行业特点,针对性地开展相应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各乡镇政府领导同志及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参加1至2次“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强化督导考核。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掌握活动动态并及时报送县组委会办公室。要层层开展检查督导,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并加大考核权重。
(三)务求活动实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反“四风”、转作风要求贯穿到“安全生产月”活动全过程,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矿区、家庭、公共场合,使“安全生产月”真正成为宣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月、安全法治宣传月、事故警示教育月、安全知识传播月和安全预案演练月,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营造宣传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行业媒体的深度挖掘作用、地方媒体的广泛传播作用、新兴媒体的快速渗透作用,形成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并重的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的宣传格局,营造“安全生产月”的浓厚氛围。
请各县乡镇安办、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6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