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社会实践活动通知
学校社会实践活动通知
各位优秀的姜堰学子: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区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青年是发展先锋”的理念,引导暑期返乡大学生关注家乡经济社会建设,培养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勇于创新创业的青年人才队伍,姜堰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决定在姜堰籍在校大学生中开展“堰归来”人才回乡工程暨2015年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本次活动旨在搭建大学生之间相互交流、增进与家乡群众沟通的平台;搭建暑期实习就业、尝试电商创业的平台;搭建返乡大学生回报社会、主动参与志愿服务的平台;增强大学生建言献策、服务家乡的责任感。
一、活动主题
建功姜城“堰归来”
二、主办单位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组织部
共青团泰州市姜堰区委员会
三、参与人员
姜堰籍在校大学生、研究生(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身心条件,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机械电子、软件、城建规划、社会管理等姜堰经济发展急需的专业学生优先考虑)
四、活动时间
5月18日至9月15日
五、活动内容
(一)“聚智姜城”人才政策发布会
梳理汇总全区各有关部门关于人才工作和创新创业方面的鼓励政策和支持措施,以政策发布会的形式向参与活动的青年学生宣传,并安排互动交流环节,让青年学生能够对姜堰人才工作形成直观印象,坚定毕业后回乡工作的信心。
(二)“骄子省亲”参观考察交流行
广泛组织发动姜堰籍在校大学生以组团成队的形式,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典型、青年创业典型等地开展参观学习、互动交流、产业推介等活动,让青年学生深入了解关注姜堰经济社会现状和发展前景。
(三)“青春建功”岗位见习练兵活动
广泛征集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等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实践岗位,结合青年学生所学专业,开展“一对一”订单式“岗位实习”,帮助大学生更好地了解实际工作流程和措施,引导大学生开阔视野、经受锻炼、增长才干,毕业后更好地走向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
(四)“造梦工厂”创新创业培训活动
组织开展青年人才创业训练营活动,对青年学生群体开展创新创业和实用技能培训。以本地网商资源、青年电商培训基地为依托,组织青年学生开展电商创业孵化、实战演练等活动,让青年学生学习电商创业技巧,感受姜堰青年电商创业的氛围。
(五)“新三下乡”实践课题调研活动
充分发挥青年学生懂专业知识,有实践热情,能吃苦耐劳的优势,引导他们从有利于姜堰经济社会发展和青年人才工作方面的课题着手,开展假期社会调查,并形成有一定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姜堰发展献言献策。
(六)“揽月摘星”优秀人才表彰活动
组织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之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等活动,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大学生进行专项表彰鼓励。积极做好跟踪服务工作,争取学生所在高校的支持,对发掘出的青年典型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并适当予以鼓励支持,营造鼓励青年学生创新创业、建设家乡的良好氛围。
六、活动安排
(一)前期筹备阶段(5月18日—6月1日)
1.细化方案
由活动主办方筹备各项活动详细方案,将活动细化,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制定详细的方案,确保筹备工作到位。
2.征集岗位
在现有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基础上,通过组织动员与社会动员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与重点行业、知名企业、特色产业园区、村(社区)等合作,集中开发一批优质见习基地,结合青年学生所学专业,共同实施规模化、可持续的见习项目,推出一批高质量的见习岗位。(附件1)
3.征集课题
在全区范围内征集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旅游发展、互联网+等方向的课题,供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选择调研。(附件2)
(二)组织报名阶段(6月3日—6月20日)
1.报名方式
登录各第一公文网网站或第一公文网网或第一公文网网站下载报名表(附件3),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邮箱:第一公文网.com。
2.人员筛选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主办方将根据报名学生的性别、年级、专业、报名顺序及家庭住址等信息综合考虑,对报名学生进行筛选,确定人员名单(活动组织方将于6月28日前通知到个人)。
(三)活动实施阶段(7月2日—8月25日)
1.实施内容
组织开展六大专题活动,组建姜堰籍大学生人才联合会,建立联络联动长效机制,将“堰归来”人才回乡工程引向深入。
2.相关要求
见习学生应自觉遵守主办方和见习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努力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①参与岗位见习的大学生:在见习期间,除严格按照所在单位的考勤,参与协助正常工作外,还须完成“三微”任务(结合见习情况通过新媒体平台进行“微互动”、撰写“微感悟”见习报告、为姜堰发展提供“微建议”)。
②参与课题调研的大学生:按照申报的课题进行调研,并定期到团区委会议室交流调研进展情况,在开学前上报一篇高质量调研论文。
3.相关事项
大学生社会实践期间由主办方和见习单位提供工作餐、交通补贴、高温补贴等条件,并视工作情况和调研需要给予相应资金支持。
(四)评选表彰阶段(8月26日—9月15日)
开展评选活动,对“大学生社会实践之星”、“优秀调研成果”进行表彰奖励,并对优秀典型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做好相关后续跟踪服务工作。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组织部
共青团泰州市姜堰区委员会
201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