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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先进的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9:22:03

关于表彰先进的通知

各院团委、各青年志愿者协会:
    据团省委文件(团苏委联﹝2014﹞67号),2014年度全省青年志愿者行动表彰工作已启动。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进一步规范、加强我校志愿者队伍建设,更好的服务和谐校园建设。校团委决定开展2014年度校内青年志愿者行动评选表彰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设个人奖、项目奖。具体奖项是:管理信息下载大学十佳青年志愿者(10名),管理信息下载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100名),管理信息下载大学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10个)。
    二、参评条件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2014年我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青年志愿者个人、项目,特别是在实施“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中国青年志愿者海外服务计划”、抢险救灾、大型赛会等重大志愿服务项目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组织和项目,对我校志愿服务事业贡献突出的个人和组织。
    1、优秀个人奖参评对象为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的青年志愿者。参评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2)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志愿服务业绩突出。(3)坚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一年以上,累计志愿服务时间逾100小时。
    2、优秀项目奖参评对象为在相关服务领域取得显著成效并具有可推广价值的志愿服务项目。参评基本条件:(1)项目成效显著、有创意、可评估、可持续。(2)具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和规范的管理制度。(3)实施时间2年以上,参与人数不少于30人(具有特殊导向作用的服务项目可适当放宽)。
    三、评选比例
    1、严格依据评选条件,以不超过本学院注册志愿者人数的15%的比例向校团委申报优秀青年志愿者,原则上每个学院申报2个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
    2、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推荐名额,具体名额由团委根据年度工作总体情况,在开展评优过程予以研究考虑。
    四、评选程序
    1、申报阶段:2014年11月13日—2014年11月17日。
    各青年志愿者组织根据本单位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积极组织做好申报工作,并做好参评个人、项目的资格审查及推荐工作。组织参评对象认真填写相关推荐表(见附件),于2014年11月19日前将推荐表和事迹材料报送大学生活动中心313办公室校青协处,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信息下载@qq.com,并注明标题:XX学院青年志愿者行动评选表彰活动申报材料。
    2、评选阶段:2014年11月19日—2014年11月21日。
    校团委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公益社团、青年志愿者等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产生获奖个人和项目。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分团委、青年志愿者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坚持实事求是、择优选取的原则,对照评选标准开展评选。
    2、认真做好材料整理和推荐上报工作,对参评对象的志愿服务时间和服务业绩进行严格审核,杜绝弄虚作假现象,保证评选工作的客观公正。
    3、要加大对获奖对象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学习优秀青年志愿者的浓厚氛围,推动青年志愿者工作再上新台阶。

共青团管理信息下载大学委员会
201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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