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项目申报通知
2015项目申报通知
全校各相关单位:
为鼓励青年教师出国深造,进一步提高师资国际化,我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骨干教师项目)并获批,每年组织两次申报。现就2015年第二批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和研修时间
(一)青年骨干教师研修候选人7名,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二)学院推荐原则:
1、对没有海外经历和出国时间累计不满一年、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学院优先推荐;
2、符合青年骨干教师项目申报条件、有一年及以上海外经历的教师,学院可作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推荐,原则上不超过2名,由学校遴选。
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文件要求,不符合条件者不予推荐。
所有入选人员须在2016年3月20日前赴境外研修,逾期未出境的,研修资格自动取消。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见附件2)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二)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4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三)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40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除外)。
(四) 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五) 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各语种要求如下:
-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 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5.参加雅思、托福、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95分;
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
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N3);
韩语达到TOPIK3级。
6.赴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以外其他语种国家留学者,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对该语种的面试或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六)需满足青年骨干教师项目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时间
请有申报意向的教师按照项目要求提前做准备,并于7月1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于7月3前将报名汇总表报人事处师资办公室(行政楼510),由学校确定具体人选。确定的人选将于9月1-6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二)学校确定申报人选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访问学者类)》(见附件3)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同时提交一份纸质版申请表和附件材料至人事处师资办。
人事处
201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