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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紧急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9:25:30

防火紧急通知,是有季节性,有些季节天干物燥,容易引起火灾,相关部门为了提醒有些地方,注意加强消防安全,一定记得火灾的威胁性。以下有两则防火紧急通知,供大家参考。下面文章由资料站提供。

防火紧急通知一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1999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火灾事故613起,造成6人死亡、1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5万元。近期,我省及全国连续发生重大、特大甚至群死群伤恶性火灾。1999年10月18日,江苏省沭阳县宁波大酒店发生火灾,16人死亡,3人受伤;10月26日,广州增城市鸿城皮具厂发生火灾,20人死亡,9人受伤;12月26日,吉林长春市夏威夷大酒店发生火灾,死亡20人;今年1月7日,湖南湘潭市某大酒店发生火灾,死亡12人,重伤15人;1月11日,我省合肥市城隍庙市场发生特大火灾,庐阳宫及600余家个体摊位与货物被烧毁。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管理措施,有效遏制重大、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9]3号)、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政明电[1999]40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防止和减少火灾的发生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切实履行《消防法》赋予的领导职责,春节前要专门组织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针对辖区和单位内消防安全工作现状,认真研究加强冬季防火的措施,并形成方案,一级抓一级,防止走过场和推诿现象,保证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二、认真进行火灾隐患整改。大力开展防火检查,把火灾隐患整改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好。各级政府要组织公安、消防等部门立即着手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大中型商场、集贸市场、物资仓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物资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督促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消防管理措施,发现火灾隐患应尽快加以整改。要把对此前公安消防部门发现并立案的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摆上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定人、定时、定措施,彻底消除隐患,防患未然。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消防规定,对本系统、本单位内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安全疏散预案进行检查,组织开展自救逃生演练,严防发生因火灾疏散不力,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同时,春节期间还要重点做好燃放烟花爆竹的防火和应急准备,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三、加强消防执勤备战。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加强值班、巡逻工作,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各居民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应对小区消防通道、水源等进行必要检查,随时做好灭火疏散准备;公安、企业专职消防队要严格队伍管理,维护好各类消防装备,在人员、车辆、器材等方面做好灭火救援的充分准备。做到一旦发生火灾能迅速接警出动,及时开展救人、灭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灾害损失。
    市政府将在近期组织开展消防专项检查,对消防工作不落实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因消防管理不力,措施不到位引发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x市人民政府
2000年1月13日

防火紧急通知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近期,云南、四川、贵州、浙江、江西、湖南、广东、广西等地发生多起建筑物和森林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为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入冬以来,我国部分省(区、市)降水偏少,风干物燥,火险等级明显偏高,加之春节临近,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使火灾风险进一步加大,防火形势尤为严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严格落实责任,做好建筑物和森林火灾防控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二、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和燃放管理。要加强对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销售场所、燃放场所的监督管理,严禁超量储存和在许可证载明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严禁礼花弹等专业燃放类产品及超标产品进入零售环节,严禁在规定燃放区域外燃放烟花爆竹。
    三、强化重点区域安全监管。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城中村”、“棚户区”、古建筑群、木质房屋等重点部位,要加强隐患排查和消防监管,强化各项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对林区内上坟烧纸、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要加强引导,严格监管;对林缘、林区内生产用火,要从严审批,坚决制止随意用火行为。
    四、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加强森林火情监测,充分运用卫星遥感、飞机巡护、高山瞭望监控和地面巡逻等手段,加大监测力度,落实不同等级条件下的预警响应措施,做到科学设防。完善和落实应急预案,提前做好队伍、物资等应急保障工作。公安消防、森林消防、武警森林部队要坚守岗位,靠前驻防并时刻待命,一旦发生火情,集中优势兵力,速战速决,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要及时疏散群众,科学施救,避免人员伤亡,确保重要目标安全。
    五、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等媒体和宣传栏、警示牌等媒介,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做到防火知识进村入户,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使用取暖设施。普及火灾自救互救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六、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明工作纪律,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火情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国务院办公厅
201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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