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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防溺水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9:25:42

学校防溺水通知主要针对于学校的学生,学生有了一定的知识积累,自己就会觉得自己可以独自去游泳,其实不然,所以还是得有提醒。以下有两篇学校防溺水通知,供大家参考。下面两篇文章由资料站提供。

学校防溺水通知一

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全市学校(园)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教育中心校,各中小学(幼儿园):
    随着夏季来临,防溺水已成为当前学校(园)安全防范重点,结合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责任意识要强化。各地各学校(园)从现在起至6月底,要把学生防溺水工作作为当前学生安全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组织上更加严密,措施上更加落实,行动上更加有力。要针对往年少数地区和学校(园)学生(幼儿)出现的溺水伤亡事件,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以及工作中的缺失,研究提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工作措施。要层层落实责任,对因宣传教育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而引发学生溺水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宣传教育求实效。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相关网站上的资源,认真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切实提高教育实效,增强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确保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和每一位家长都要接受一次以上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与外来务工子女学生的教育,让预防溺水常识全覆盖。各地各学校要尽早通过家校通和《告家长书》等形式,告知家长落实好监护人职责,切实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看护责任,在放学后、周末、节假日和暑期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及教育。
    三、防范措施再落实。各地各校要在近期对校内及校园周边水域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并落实必要的安全警示和防护措施,凡校园内有水域的学校,该在水域设置护栏的要设置护栏,没有安全警示标志的要立即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没有落实专人负责定时巡查的要落实专人负责巡查;凡校园周边有水域的学校,一方面要积极协调相关单位或部门在水域周边完善安全警示标志,落实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另一方面要向全体师生通报危险水域的具体状况,告诫学生自觉远离这些危险水域,同时尽可能安排教职员工到相应水域适时巡查,及时制止学生在水域周边逗留或玩耍等不当行为。
    四、信息反馈要重视。各地各学校接此通知后,要迅速展开活动,认真完成“江苏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中学校填报和教师授课流程,并将《“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告家长书》印发到每一名学生的家长手中。学生家长阅签后,要将回执交学校存档备查。各教育中心校、市直各学校请在6月25日前将汇总的《防溺水专项教育情况统计表》报市教育局法制科。

XX市教育局
2015年5月26日

学校防溺水通知二

关于切实做好学校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辖区各中小学校、教学点:
    夏季炎热,是学生溺水事故的多发季节。为切实做好学校防溺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人命关天,生命高于一切。各校要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将防溺水工作摆在当前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并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此类事故发生。
    二、强化教育,夯实安全教育基础
    各校要立即行动,采取多种形式,如国旗下讲话宣传栏、黑板报、安全课、召开防溺水主题班会、学生撰写防溺水作文、致学生及家长的公开信、防溺水专题家访等,广泛开展防溺水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珍爱生命、预防溺水的意识。要教育学生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江河池塘戏水玩耍,要远离危险区域。一旦发现同学下水游泳要及时劝阻,及时报告老师或周边成年人。要加强学校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对缺课学生要及时告知家长,并掌握去向,消除管理疏漏。
    三、严密防范,消除学校安全隐患
    (一)加强危险水域监管。各村、各学校要立即配合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库、河流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建议,立即进行整改,并将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在危险地带设立防溺水警示标牌,安排教师定时有效地巡查附近水域,阻止学生在周围逗留和游泳,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学生监管。各村、各学校要严格禁止学生在上、放学途中及在校期间擅自下水游泳,必要时采取路队等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落实学校门卫、值班人员、班主任、任课教师的监管职责,加强巡逻,切实加强对放学、课间、午休等重点时段的监管,严防学生溺水伤亡事故发生。
    (三)落实学生监护人监管责任。各村、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要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与沟通,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提醒学生监护人注意防溺水的注意事项,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强化家长对子女节假日、上学前、放学后的监管。使家长在上、放学路上及节假日等脱离学校和教师监管时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责任,对孩子进行教育与监管,共同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
    四、快速反应,落实信息报告制度
    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各村、各学校要在第一时间安排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实施营救,处理善后事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镇政府,对迟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严肃查处。
    五、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校防溺水工作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布置、亲自检查、亲自落实,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要层层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防溺水工作机制。县教育局将于近期开展学校防溺水工作督查,对工作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而造成学生溺水责任事故的,坚决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XX镇人民政府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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