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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党组“守纪律、讲规矩”承诺书
1、坚决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头听从党的领导、服从组织安排;坚决执行党组的决定(议),自觉地维护局党组威性。认真落实做好队伍管理、警务调研和民警思想约谈工作,管好职责范围的人和事;对所辖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监督。 2、严格执行公安机关执法纪律和工作纪律。牢记服务宗旨,带头遵守人民警察行为准则,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及操作规程,坚决整治慢作为、杜绝不作为、严惩乱作为等违纪行为,决不违反纪律泄露案情、通风报信;严格贯彻执行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纪律条令,严厉整治长期不上班、吃空饷的行为,坚决杜绝和查处公车私用的行为发生。 3、严格执行财务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改进工作作风十项规定、公安部三项纪律及县委28条规定,加大分管单位内部的反腐倡廉和源头治腐工作力度,监督制订和完善源头治腐工作具体措施,严禁违规发放任何钱物,带头接受审计;严守8小时工作以外的防线,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严禁参与赌、毒、黄和其他违纪违法活动。 4、带头执行廉政纪律和执纪问责。严格遵守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带头执行公安部三项纪律、五条禁令;严格执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 阅读完整文章将扣除您 1 点积分,确定要浏览吗?